有着60多年历史的农村信用社,曾是各地政府乃至中央决策层的一块心病。
我国自1993年启动金融体制改革以后,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大量撤并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上收贷款权限。到2000年前后,农信社被动地出现在了坚守乡镇、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位置。
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先天“合作性”缺失、历史包袱沉重、风险资产过多以及“三会”流于形式、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再加上规模小、业务单一、服务功能不全、金融创新滞后等问题,各地农信社不但难以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需求、难以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甚至连自身生存发展都面临重大危机。
2000年,重庆市政府为规范管理,在全国率先成立了行业协会性质的重庆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但由于机制没有根本改变,重庆农信社旧病未除,又添新病——全市700多家乡镇信用社、39家区县联社和1家市联社,每家都是独立经营的独立法人,实际上就处于700多家法人并存、三级法人体制并存的混乱状态,必然形成法人管法人、产权混乱、管理混乱的格局。
2002年下半年,时任重庆市常务副市长的黄奇帆对重庆农村信用社进行了一番摸底调研,实际情况之糟糕,令人倒吸一口冷气:“市联社管理的39个区县的700多家乡镇农村信用社,总资本金加起来只有2亿多元,资不抵债额高达47.7亿元,资本充足率是-7.09%,不良资产率近50%。当时300亿元贷款余额,就有近150亿元的不良资产,换言之,之前放贷出去的钱近一半成了坏账。”
如何让农信社焕发新生,真正发挥“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成了摆在重庆市委市政府面前的重大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