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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卖保险禁用“本金”“存入”误导客户
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01日 08:40 作者
     保监会拟再推银保新规,进一步规范银保销售;现该新规已完成意见收集

  继本月初银监会下发“叫停银保驻点”的规定(本报11月8日曾作报道)后,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中国保监会寿险监管部上周也以“特急”文件的形式向各保监局和保险公司下发了一份银保规范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在上周五完成意见收集。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拿到了这份题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为了防范银保销售误导,“意见稿”要求:相关人员在销售银保产品时,不得将保险与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更不得使用“本金”、“存入”等容易引发混淆的概念误导客户。

  银保销售须具两大“硬件”

  保险公司有关人士透露,保监会此次起草下发的“意见稿”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稍后正式文件拟与银监会联合下发。在该“意见稿”中记者看到,保监会明确指出“通过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的人员,应当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换言之,此前已被银监会明确禁止的保险公司人员直接在银行网点从事保险销售的行为(简称“驻点销售”),再次被明确叫停。

  此外,本次保监会还专门对开展银保业务的保险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条件,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有两大硬件———偿付能力和违规记录。根据“意见稿”相关规定,保险公司若要开展银保业务除了要取得保监会批准外,还必须偿付能力充足,且近两年内未受过重大处罚。同时,开展银保业务的商业银行也需在两年内无任何违规和被处罚记录。

  银保合作期限不少于一年

  值得一提的是,月初银监会下发的文件中提及的“1对3”(即每个商业银行网点原则上只能代理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则没有在本次保监会的“意见稿”中提及。记者在详细翻看了“意见稿”后发现,保监会仅规定“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身管控能力审慎选择合作对象,合理确定合作对象的数量,保持合作关系和客户服务的稳定性。”

  不过,虽然没有规定是否严格执行“1对3’的政策,但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银保合作的期间却在文件中得到了明确规定。在“意见稿”中,保监会要求“银行代理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合作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对此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合作时间的限制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银保双方的行为,在保护客户利益的同时也保障了银保双方的权益。

  违规者将被取消业务资格

  对于目前银保合作中存在的“吃回扣”、“返佣金”等合作方式和非理性扩张手段,此次保监会下发的“意见稿”表示将逐一打破这些“潜规则”。

  “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向商业银行支付的代理费用应当据实列支,不得账外核算和经营,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索要双方合作协议以外的任何利益。监管部门对于存在商业贿赂、销售误导、销售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将严厉查处,视违规情节轻重,采取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暂停银保业务直至取消银保业务资格等监管措施,而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则将依照规定移交司法部门。成都商报记者刘锋杨斌田园

  新规要点

  1、开展银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具备:偿付能力充足;近两年内未受过重大处罚。

  2、商业银行应当在营业网点内代理保险业务,不得在营业场所外另设代理网点。

  3、通过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

  4、销售人员不得进行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词,不得套用“本金”、“存入”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

  5、保险公司对新型产品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在犹豫期内完成,应及时解决回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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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驻点销售”正从银行撤离

  “保险公司原来的驻点人员,我们已要求他们撤离了。”昨日,成都一家大型商业银行个人业务部负责人称,总行日前转发了银监会的规定,他们正在按照规定对银保销售进行整改。

  据介绍,总行暂时没有出台银保销售的配套细则,只是要求各级分行参照银监会的规定,严格规范银行保险业务的开展,“我们分行以前每家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最多也就两家,所以不存在超过3家的问题。”

  另外两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部或零售银行部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行的文件还没来,不过已依照银监会的要求,不允许保险公司业务员驻点销售产品了,“现在从事销售工作的都是银行有资质的员工。”

  上述银行的说法也得到本地保险公司证实,据了解,今年10月份,四川银监局曾出台文件,要求各家商业银行撤离驻点销售银保的保险公司员工。日前,银监局在暗访中发现,仍有部分银行执行得不够好。据了解,按照银监局的要求,各家银行已上报了关于银保销售的整改报告。“11月30日是交报告的最后一天,我们已经报上去了”,成都某股份制银行零售部相关人士称,银监会要求,原则上一家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不超过3家,超过了就必须报批,“我们以分行名义上报了目前合作的所有保险公司,就看银监怎么批复了。”

  成都商报记者刘锋杨斌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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