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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收益获准“输血”公租房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7日 07:30 作者 胥会云
      公共租赁住房又获得了新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16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为保障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资金,以确保不因资金不落实、不到位而影响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土地出让净收益可以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也可以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10%
  根据《通知》,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各地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土地出让金作为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近些年来增长极为迅速,也因此,此举或将使得公租房发展所需的资金盘子得到极大充实。
  中国指数研究院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105个重点观测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总额高达1.17万亿,同比增长75.2%。今年以来的宏观调控虽然对2010年前三季度的土地市场交易造成相当影响,导致土地成交相对冷清,但是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并没有减少,反而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前三季度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排名前10的城市中,仅重庆同比微降9%。
  贴息
  作为增加供给、调控市场的一大举措,公租房受到了从上到下的重视。此次《通知》也强调,要求各省确保不因资金不落实、不到位而影响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
  作为房价高企的地区之一,上海预计今年年内可启动的公租房项目(含单位租赁房)将超过100万平方米。
  与其他几种保障性住房主要依靠政府筹集房源并实施管理不同,上海公租房采用的是政府提供部分资金、资源和优惠政策,由专业机构具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投资、房源筹措、定向供应和经租管理。
  不过,公租房市场利润低、沉淀资金大,如何能够吸引社会资金和专业机构参与?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此前曾表示,将要求各个区县政府培育至少一家或者几家经营管理的专业机构。而公共租赁住房的起步阶段,更多的是以国有企业为主,发挥带头作用。
  为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投资公租房的积极性,降低社会资金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融资成本,《通知》还称,各地可以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从商业银行融资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均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贴息。
  而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支出。
  为了激励各地区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通知》还表示,对于超计划完成当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地区,中央在分配下达下一年度相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将给予适当的资金倾斜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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