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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资金 房企转战二三线城市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1日 06:59 作者 唐文祺;纪虹宇
  恒大长春一项目先拿开工证再拿土地证  
  
  目前,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开始将二、三线城市作为重要盈利基地,对于银根紧缩压力巨大的开发商来说,如果能够利用少数地方楼市操作细则中的“漏洞”,便可在资金周转上获取回旋余地。
  上海日前进行的奉贤区地块推介会上,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了“1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的规定,让很多开发商在资金周转上感到头疼。
  2008年由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可有两种选择。其一,即一次性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所有土地出让价款;其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不过,合同范本亦强调,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在不少二、三线城市――调控政策的“宽松”地带,开发商选择分期付清土地出让金这一方式几乎是毫无悬念的。“即使是规定需要支付利息,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会强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称。
  恒大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的某楼盘项目,在今年4月刚刚被开发商以逾5亿元总价获取,随即展开了施工建设。10月,该盘以销售均价64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了首次开盘活动。前后推算起来,从拿地到启动销售仅用了半年时间。
  在上述楼盘售楼处现场,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包括“四证”在内的全部文本,但记者发现,土地证的获取日期却排列在工程施工许可证所列日期之后。
  国土资源部相关工作人员称,获取“四证”之后,开发商才能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而根据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回复,规划许可证却可“优先”办理,土地证则被排在了其次。“土地证是开发商需要交纳完土地出让金之后才可获取的,施工时间的提前对于开发商的资金周转来说是有利的。”当地一家房企负责人称。
  事实上,多家房企表示,二、三线城市的可操作余地更为宽泛。“如果是全国性的大企业,还可以以招商引资为名获取一定优惠待遇。”有知情人士表示。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发布的《2010年中国房地产企业第一季度销售TOP20排行榜》显示,TOP20企业在二、三线城市的销售金额占比达到64%,比2009年高出6个百分点。其销售面积占比也从2009年的74%增长到78%。
  据中原地产统计,2009年十大标杆房企在一线城市的土地储备共计4100万平方米,二、三线城市占土地储备比重80%。到2010年第一季度,十大标杆房企新增土地储备中,二线城市储量已达到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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