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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今日出让五地块 严格限制报价、开工条件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10日 15:24 作者 姚燕云
      11月10日,合肥市土地市场将两拍三挂五宗地块,分别位于经开区、政务文化区与庐阳区,总面积133亩,此次为合服今年二次调控以来首次大规模出让土地。

  上午先公开出让二宗地块,其中,申港置业以2.7亿元竞得N1007地块,折合楼面地价659万元/亩,4118.74元/平方米,溢价率43.26%。

  挂牌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庐阳区北一环路以北、界首路以东,东至南国城市花园寿春中学、南至濉溪路建材仓库等、西至界首路省公路管理局等、北至缤纷南国。出让面积41.68亩,容积率≤2.4、且>1.0,建筑密度≤22%,绿地(化)率≥40%,为居住用地。起始价460万元/亩。

  而位于书箱路南,松林路西的合经区001号地块则被安徽泰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拿下,成交总价7518.6456万元,楼面地价1868.56元/平方米,溢价率118%。

  该地块东至松林路红线、南至禹州华侨城用地、西至禹州华侨城用地、北至书箱路红线。为居住用地,总面积17.2446亩,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容积率≤3.5且>1.0,建筑密度≤22%,绿地(化)率≥40%,起始价200万元/亩。

  据悉,与以往土地拍卖不同,本次土地出让对竞买人有10条从报价到开工各个方面进行限制条款,对开工竣工时间亦有不同要求。

  具体条款内容包括: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此次以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家,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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