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3日 09:51 |
作者: |
黄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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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又一次着重提到银保业务的规范经营问题。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近日在出席武汉金融博览会时便指出,当前银保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销售误导、账外支付费用等问题,侵害了被保险人的正当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有关市场主体必须严格规范银保业务经营行为;保险监管机构要加强与银行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协同监管等方式,积极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陈文辉指出,银保业务作为推动寿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已成为寿险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根据“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各家公司着力调整银保业务结构,期缴业务占比不断提升,产品保障程度逐渐增强,转变发展方式初见成效。但是,银保业务多年来的痼疾仍然存在,比如,业务专管员或银行柜面人员通过虚假宣传,误导客户;又如,保险公司在账外向银行支付额外费用等。陈文辉强调,银保业务存在的问题,严重侵害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阻碍了银保业务的科学发展;与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不符,限制了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发挥;更与保险监管部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监管目标相抵触。因此,有关各方应高度重视、共同努力,规范业务经营、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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