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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贷最低利率上调至8.5折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29日 07:30 作者 贺元
    京沪多家银行证实 套房贷最低利率上调至8.5折 
   存量房贷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本报记者 贺元 上海报道 

 京沪多家银行有关人士28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日前各家商业银行接到口头通知,取消对首套住房贷款利率7折优惠,仅允许执行同档期基准利率最低下浮15%,即首套房贷优惠利率最低按8.5折执行。这意味着,2008年底开始实行的首套房贷利率7折优惠政策将成为历史。

 上述人士表示,以后商业银行对购买首套住房执行的房贷最低标准变为:首付最低30%,利率为同档期基准利率下浮15%;二套住房为首付最低50%,利率执行同档期基准利率的1.1倍,禁止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提供贷款。对于存量房贷政策,监管机构并未作出新的规定,商业银行仍旧按照以前和客户所订立的合同条款执行。

 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30年期100万贷款按揭,执行基准利率为6.14%,利率从7折调整为8.5折后,月供要多交555.31元左右,一年多出6663.72元。

 中国证券报记者致电建行房贷客户经理,该人士表示尚未接到总行关于利率调整的通知。她表示,在9月29日有关部门出台“新国五条”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后,总行相应对首套住房按揭成数作了调整,将最低二成首付提高至三成。“建行现在仍在执行的规定是,如果购房者首次申请商业住房按揭贷款,首付达到3成以上,贷款利率可以执行基准利率下浮20%,如果首付比例达到购房款的40%,可以向房贷部门申请7折利率。”

 某银行房贷审批部门人士称,在接到上述口头通知后,银行房贷审批部门已停止了对7折利率审批,现在手中积压的房贷按揭基本按照调整后的8.5折来执行。

 银行业人士表示,今年以来银行已经各自执行动态、差别化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各自的房贷利率和按揭成数做出自行调整。早在4月23日,中行总行通过网站公布了新的房地产信贷管理措施,在同业率先宣布对房贷利率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将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此后部分银行纷纷“跟进”。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房贷利率政策的变化,说明管理层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不断加码。取消房贷利率7折优惠无疑会加大购房者支出,有利于抑制投机需求、实现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目的,并相应增大银行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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