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6日 07:40 |
作者: |
王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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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今年7月16日大连新港油库爆炸案(下称“7?16事故”)发生后仅3个多月,险情又在同一地点再度上演。火灾主要是因中石油施工人员的操作不慎引起。在数百名消防队员十个小时的努力下,昨日凌晨大火被扑灭。 10月24日16时10分许,中石油辽河油田建设集团(下称“辽河油田建设集团”)在组织施工人员对位于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储备基地103号罐体(原“7?16”事故着火油罐)进行拆除作业时,不慎引燃罐体内残留原油发生燃烧。 事故发生后,大连市出动370余名消防官兵、70余辆消防车实施救援。而截至10月25日凌晨2时,103号罐体的火情已被彻底扑灭,无人员伤亡。目前,相关方面已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负责该原油储备基地拆除作业的辽河油田建设集团副总经理李明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日16时10分左右,当建设集团在组织施工人员对103号罐体进行拆除作业时,不慎引燃罐体内残留的原油,发生燃烧。 李明辉称,出于安全考虑,施工时工程方已在现场安排两辆消防车,由于风势过大,没能控制住火势,但周围罐体的消防喷淋装置已全部启用,火势不会向其他罐体蔓延。另外,罐体内残留的原油已固化,出火通道也被完全封闭。 大连市海事局相关人士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着火属于陆上事件,目前海事部门并没有接到有关海洋被再次污染的消息。 火灾发生当日,大连天气预报为北风6~7级。由于风力变化多端,给灭火造成一定的影响。记者曾在现场看到,整个油库属于敏感地区,既有化工罐,也有原油罐体和成品油罐。 事实上,7月16日中石油管道爆炸之后,记者曾了解到,海洋被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当时有部分原油流入到了排水渠中,随后流到海里。但中石油方面称,由于排水渠等已进行了清理,因而这次复燃不会造成新的原油汇漏入海。 辽河油田相关内部人士对于此次事故不愿做更多评价。该人士称,“拆除”是该油田建设集团的工作之一,建设集团参与了众多大型项目,包括西气东输、陕京管线等等,从技术和经验看应该较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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