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深圳等地“限购令”推出之后,广州15日也出台限购政策,规定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只能限购一套新房,非常住外地个人和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宅,未满18岁人士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宅。
广州市房管局等部门1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广州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将采取四方面措施,以巩固广州楼市调控成果,强化调控。
广州市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介绍,要在限制炒房方面采取措施,广州市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应包括夫妻双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黄文波还解释,广州市提出了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认为未成年人单独购买商品房是不合理需求,是一种超前的消费需求,这种超前消费应该得到抑制。
在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广州市将严格贯彻国家政策,对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础利率的1.1倍;第三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同时,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广州市还将加强土地增值税调控,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地税局会同房管局密切关注,重点对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