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10月10日电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规定,自10月1日起,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收紧至三成。
济南市明确,借款人因购买自住普通住房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20%恢复到30%;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本人及配偶尚有商业贷款余额的,应将其原商业贷款余额与本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合并计算其贷款偿债能力。
根据新规定,对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未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职工,如果在济南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