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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洁阴暗面:“垄断者”如何炼成
来源 时代周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16日 14:24 作者 明鹏;孙中元
 

  大半年了,广东日化商会秘书长余雪吟多次奔走于广州和北京之间,自从去年底得知宝洁、联合利华等公司开始将洗发水含量申请专利,她就准备向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她深知这项已经在审批中的专利,可能决定无数本土日化企业的命运。

  时代周报记者采访的多家位于上海、广东的日化企业,对此还不知情,而专利法律师告诉记者,一旦该专利通过审批,这些企业再生产同样成分的产品,就涉嫌侵犯竞争对手专利了。

  专利暗战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宝洁、联合利华等企业去年11月前后着手申请该专利,这和当时已经出台、最近刚刚实施的化妆品成分标注新规定不谋而合。

  此前,市面上的化妆品都是实行1995年的化妆品标识管理办法—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该标准规定,化妆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注的内容有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内装物量应标明容器中产品的净含量等信息,但是没有规定要标注出产品成分。

  这就导致“含有保湿因子”等模糊说法普遍存在。直到去年3月份,新的通用标准出台,新标准GB5296.3—2008规定,化妆品包装上必须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成分表中的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降序排列,所有的成分都要以简体中文标注。

  “上述规定将对此(化妆品标识不明)进行规范,同时也将使化妆品行业竞争加剧……但对部分实力型企业来说,可能是一件好事。” 中国化妆品网总经理夏天表示,在化妆品化学成分含量控制技术上尚有欠缺的小型企业可能面临淘汰,化妆品行业整合力度将因此有所加强。

  巧合的是,该标准原来计划从去年10月1日开始实行,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宝洁等公司申请专利的时间大概就在这段时间”。此后这项新标准实行时间推迟到今年6月17日。

  “我们的技术实力没有他们强大,以后如果我们生产新产品,多少会沾到人家的专利,这让我们很痛苦。”一家著名美发产品公司副总经理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而这位主管采购和生产的副总经理非常肯定地说:“我们采购的原料有些比他们的还好。”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同时向专利局申请成分专利的本土企业只有上海家化(600315)。专利法专家指出,其他日化企业如果认为该成分是行业惯用的,则可向专利局申请该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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