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0日 08:33 |
作者: |
付碧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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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牛津中国财经论坛”的午餐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中央银行保持对利差的适当管理,将有利于调节银行业对实体经济提供服务的积极性。他指出,危机后一些金融机构出现一定程度的损伤,这时保持一定水平的利差,将有利于商业银行的自我修复,并增强其放贷能力。
周小川指出,当前很多国家实行低利率政策,但利率过低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放贷积极性,降低了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央行在激励机制中需要多做一些事情,例如银行贷款利率设定下限,但大企业发行企业债的利率没下限,由此可以鼓励发展直接融资,调节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
对此,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为银行贷款利率设定下限,将使得银行获得相对较为稳定的息差,而稳定的息差收入可以支持银行业充分为实体经济服务。银行不用再为了拉客户而不断降低贷款利率,从而导致银行业恶性竞争的产生。”
“而且,银行因有相对稳定的息差收入而不用再降低贷款利率拉客户以后,可以对每一家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将有利于银行控制风险。”孙立坚进而指出,“对企业而言,由于贷款下限的设定,一些好的企业可能因为不愿支付比原先更高的贷款利率而提高生产成为,进而改从通过资本市场获得直接融资,这对于我国债券等资本市场的发展有利。”
“其实,不仅仅是设定贷款利率下限,在息差管理方面,也可以对贷款利率设立上限,这样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杜绝银行因追求高息差收入而将资金贷款给一些资质并不好的企业。”一位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中国银行业一直以来让国外银行业颇受羡慕的一点就是银行的息差收入。到目前为止,息差收入仍是中国银行业的盈利主力。因此,孙立坚认为,虽然息差管理有利于促进银行业对实体积极的支持,“但是由于能获得较为稳定的息差收入,有可能导致银行创新意愿的下降,不利于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国外银行不断进行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驱动力就是,息差收入几乎被挤压得少得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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