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30日 10: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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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从事汽车销售行业近20年,如今他终于找到了“比4S店赚钱更多、更快”的工作!这份工作就是炒车。通过炒车,杨帆去年收入数百万。 “加价换加塞” 所谓炒车,就是“加价换加塞”。 面对汽车销售市场的紧俏和漫长的提车周期,总有一些心急的客户不愿排队,宁愿多出钱也要先拿车,但是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俗称4S店)却不敢明目张胆地加价销售,于是,类似杨帆这样的“倒爷”应运而生,他们通过关系,找到紧俏车源,并加价销售给消费者,最后与4S店进行利润分成。 炒车族众相 “我们虽然替经销商卖车,但身份却不是经销商。”杨帆递上的名片上写着,“某某销售公司,杨帆,以及银行开户行账号和地址。” 一般情况下,对于在4S店已经半公开加价销售的车型,如大众CC等,炒车族会在经销商加价的基础上,再度加价。杨帆又拿途观举例,“经销商对途观加价3万,我们先全款支付,由于与经销商关系不错,他们刚到货5辆车,就全给了我们,然后我们再加价5万来卖给消费者,这多出来的2万元,我们与经销商的相关人员分成。” 互利生态链 事实上,炒车族的存在并未对经销商的利益造成损害,反而帮助经销商解决了一些不方便出面解决的问题——炒车族、经销商和厂商,如鲨鱼和在鲨鱼嘴中清理食物残渣的小鱼一样,构成了一条奇妙的生态链。 某德系品牌的经销商更是认为,炒车族对自己带来了不少帮助。目前,来自厂商的任务量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当车市驶入淡季时,经销商的压力就更为明显。这时候,经销商就需要依靠炒车族们来帮助售车走量,“特别是对于一些滞销车型,炒车族的活动能力比我们强,当他们帮我们把滞销车推销出去,我们也自然多给他们一些热销车型。”这位经销商说,“通常,加价售车的返利,经销商能拿到10%至20%左右,炒车族通常要赚走大头。我们也害怕炒车族到别的经销商那里去提车。其实,厂商对于炒车族的态度也是暧昧不明。” 在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永学律师看来,炒车这种行为并不违反《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这种场外炒车行为的表象是在炒车人和购车人之间达成加价协议。只有通过市场充分竞争争才能消除炒车行为。”(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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