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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省区市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09日 09:17 作者 周婷
    □本报记者 周婷 
  
  国家发改委5日发布消息称,全国二十二个省区市已全面取消了地方实施的优惠电价措施,所有高耗能企业开始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此次取消优惠电价共涉及金额150多亿元。
  国家发改委表示,为防止出现反弹,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各地取消越权优惠电价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部分地方存在的自备电厂、地方独立电网自行优惠问题,将严格督促地方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将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出现反弹的地方和单位将采取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还将提请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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