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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议尽快明确房产税预期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9日 09:58 作者
 

  早报讯 房产税迟迟没有明确说法,让一些地方无所适从。据新华社昨天报道,江苏省人大财经委有关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明确房产税改革的政策预期”。

  江苏省人大财经委有关人士表示,当前局面引发了市场主体的博弈心态。特别是关于房产税改革试点的信息,令市场对政府下一步调控的政策、力度以及最终目标都在等待观望,在抑制投资投机购房的同时,也影响刚性需求的释放。为防止和避免房地产大起大落造成经济波动,建议有关部门“重视由于政策叠加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尽快明确政策预期,有保有压,合理确定房地产的供应结构”。

  据新华社报道,尽管上半年江苏房价总体仍然上涨,但4月房地产调控新政策出台后已现下降走势。江苏省住建厅的动态数据显示,江苏省房地产6月份最后一周的成交均价,比新政策出台前的一周下降了22.87%。而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南京房价比4月下降0.5%,6月比5月下降0.6%。

  江苏人大财经委作出上述表态之际,在27日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谈及下半年“深化财税制度改革”的内容时,未提及房产税改革。但细心者注意到,“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则被谢旭人点到。

  可查资料显示,最新关于房产税的传闻多与财政部官员或专家有关。7月24日,网易财经援引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尹伯钦当天在一论坛上的讲话称,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可考虑差别税率。

  7月21日和22日,有媒体相继报道,在财政部日前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地方税改革的一部分”,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晚于预期。报道同时援引该“相关人士”的话称,全国范围内推行房产税试点的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此前试点呼声甚高的上海方面,7月27日,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表示,在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第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第二是结合大城市的实际,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制定调节需求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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