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特区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8日 10:09 |
作者: |
李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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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希望手续费提高能带来更优质的服务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李焱)尽管深圳大多数银行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去年7月以来便已普遍调至4元,仅有少数两三家商业银行为市民提供“免费午餐”,但连日来社会舆论对部分银行跟进调高收费的关注,仍使银行收费再度被置于风口浪尖。 昨日,中国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商业银行ATM跨行取款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依据成本自行制定和调整。目前,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成本情况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是合法合规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 面对此情此景,多位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涨价能更透明些,涨价后的服务水准确实能得到提升,银行的收费提示能更显著一些。 银行涨价引发一轮风波 去年7月,深圳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招行等各行先后将同城跨行手续费均从2元调整为4元,迄今已实施一年;交行则视不同情况分别收取2元和4元。民生银行、浦发行、深发展目前维持每笔2元的收费。平安银行从2009年7月1日起,在三年的优惠期内对借记卡在ATM机本地或是异地跨行取款实行免费。上海银行则根据发卡地和卡的类别执行不同的资费政策,上海地区发行的借记卡在上海地区跨行取现每笔收费2元;该行在北京、深圳、南京等城市发行的借记卡目前暂不收取跨行取现费。 此外,花旗银行去年开始免除借记卡ATM查询、取现费用,但该行办理借记卡设有存款门槛限制;东亚银行的借记卡本地ATM跨行取款每月前4笔免手续费,第5笔开始收每笔2元。 此次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原因,是部分商业银行在一些城市出台上调收费的举措。这是两个月内银行收费问题引发的又一轮轩然大波。就在6月初,由于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的部分银行宣布开始对个人客户收取“零钞清点费”,且各地银行收取标准并不统一,社会各界反应强烈,批评之声不绝于耳,导致国家发改委、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收取零钞清点费,其出发点在于“充分考虑社会反应等因素”。 银行方面称涨价有依据 一位商业银行有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银行业协会此次出面力挺,会承受很大的舆论压力。因为一旦涉及到服务收费涨价,消费者总是会怨声载道,但作为在市场环境中竞争和生存的银行,又总是难以避免地会碰到提价问题。他认为,银行服务涨价未来是大趋势,但提价行为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记者采访获悉,目前银行服务收费的依据,是我国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规定:除了银行汇票等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和调整。 但记者注意到,银行业协会昨日的表态依据的是《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而此前发改委、银监会叫停部分银行收取零钞清点费时,也要求“各银行要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同类问题一并清理规范。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上述《暂行办法》实施已近7年时间,国内银行的服务手段、市场环境、竞争方式等都有巨大变化,消费者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发生了很大改变。为避免银行价格调整频频引发消费者抗议的局面,建议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实际,梳理和修改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使之更清晰,更便于银行操作和消费者理解。 希望涨价带来更优质的服务 在新闻路的一家网点,市民程先生昨日下午轻车熟路地用ATM机完成了一笔跨行取款。他对记者表示,有跨行转账、取款、查询服务当然对消费者有很多好处,习惯了这样的便利,银行提不提价都会接受。不过他提出,银行这类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怎么确定的,作为消费者完全是“一头雾水”。 对此,记者采访获悉,根据央行从2004年开始实行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规定,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行均按每笔3.0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也就是说,发卡行在持卡人每笔跨行取款业务上的成本是3.6元。这还不包括ATM机日常的维修、更换等方面的成本分摊。显然,那些网点多、ATM机数量大、拥有一定市场份额的商业银行不会愿意长期为这项业务倒贴资金,因此率先涨价。 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市民表示,合理合法、理性透明的涨价是可以接受的,但希望银行在提高收费标准的同时,能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资金多布放一些机具,让ATM机少出故障,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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