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02日 14:39 |
作者: |
李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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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制”争论已持续多年,围绕这个话题衍生出来的税费、工商登记、电子购物凭证等,都是网民关心的重点。7月1日开始,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今后所有的网店店主均须个人实名注册,在具备条件时,将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交易违法将处以3万罚金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主要内容集中在四个点上:首先,明确了“谁”需要办理执照。《暂行办法》将开网店的卖家分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两类,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也就是个人,应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其次,消费者投诉有了“护身符”。《办法》要求网络的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以此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其三,网店信息不再是“虚拟”。《办法》规定,提供服务交易平台的网站要对网店开办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其中,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其四,此前,由于网络的跨地域性,当出现交易违法事件时,往往不知道到底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这个问题终于在新的规定中得到解决。对网上经营者出现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可处以1万到3万元的罚款,违法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可提请网站许可地通信管理部门责令暂时屏蔽或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提请关闭该违法网站。
税费成最大焦点据悉,由于没有先例可以参考,目前网店实名制的一些相关细则还有待相关部门明确,其中网店经营者最为关心的是税费和工商登记细则环节。小孙是一名白领,平时在公司里上班,同时她也在淘宝开了一家松石饰品店。在小孙看来,网上开店最吸引她的就是不用交税,可以赚点外快。“扣掉房屋租金、水电和人工费,如果在网上卖东西,只需要承担商品成本和快递费用,可以赚点外快。如果要交税,就没有什么利润了。”
按我国现有税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3%的增值税。一些网店店主对记者表示,实名制有利于网店的长期发展,他们并不反对,但担心国家会在完成网店统计后,开始据此收税。也有店主认为,由交易平台代收交易额约1%的增值税可以接受,如果超过1%,国家是否可考虑给予税收优惠。
事实上,正是考虑到这个问题,《办法》并没有实行“一刀切”,没有强制要求所有网店都要办照,而采取了较人性化的区别监管。一些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个人卖家,只需提交真实身份信息就可进行网络交易,而商务部目前没有指出实施工商登记的时间表,证明对这个问题或许相关部门还在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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