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08日 09: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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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体现了我国资源价格改革的整体思路,即建立能够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近期发布的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明确将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作为今年我国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分析人士指出,从近日上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并改进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的举动中,可以看出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思路。
理顺关系
近日批准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方面,要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是最大的进步。有利于缓解当前我国天然气价格偏低带来的需求过快增长的问题。”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刘毅军说。
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通常为等热值原油价格的60%左右(出厂环节),而目前国产陆上天然气平均出厂基准价格仅相当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25%左右。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国内天然气价格相当于等热值液化石油气价格的1/4,燃料油价格的1/3,进口天然气价格的一半左右。由于国产天然气价格大幅度低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各地争上以天然气为原料或燃料的高耗能项目,纷纷进行“油改气”,导致天然气需求过快增长,部分地区“气荒”和加气难现象时有发生。
市场竞价
刘毅军指出,此次改进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总体上坚持了走天然气出厂价格最终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目标轨迹。
国家发改委的通知明确,取消价格“双轨制”,并轨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10%,下浮不限,供需双方可以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明确车用天然气与汽油比价关系两年内调整到位,保持车用气的合理比价;首次明确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峰谷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气价政策。
我国于2005年底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明确从长远看,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建立,天然气出厂价格最终应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长周大地指出,合理的天然气价格一方面应确保石油企业寻找天然气资源的动力,另一方面也要保护国内市场的承受力。价格改革是大势所趋,未来我国将建立和其他能源价格相匹配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实现同一个地区来自不同气源的气同价,以及天然气价格随国际价格浮动。
从紧传递
此次调整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国家发改委明确,各地调整销售价格要按照从紧的原则安排。配气价格和城市燃气公司收益偏高的城市,要适当降低配气价格,缩小提价幅度。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
刘毅军说,近两年我国东部地区适当提高了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具备缩小盈利空间的可能。二三线、特别是西部地区城市,有些管道损耗率较高,配气环节降损空间很大,可以通过设备改善和加强管理,实现出厂价格上调向终端从紧传递。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则认为,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使我国水电气价格调整整体有了比较均衡的推进,并与新疆启动资源税改革相配合,体现了我国资源价格改革的整体思路,即建立能够真实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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