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空调进口时需按新规定加贴能源效率标识并按规定备案。
深圳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说,自2005年3月1日起,空调被列入第一批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目录。今年2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空调产品新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指标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自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国家最新《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能效标识中的能效等级由原来的五级改为三级,列入能效标识目录的房间空气调节器的适用范围不变,仍为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空气调节器。值得一提的是,移动式、转速可控型、多联式空调机组不适用该实施规则。
据悉,新标准提高了房间空调器产品的能效准入门槛,与现行的标准相比,能效限定值提高了23%左右。据初步估算,全国实施新标准每年可节电33亿千瓦时。目前,高效节能空调器的市场占有率已超过50%。
目前,深圳检验检疫局对列入能效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的进口产品,实施严格的能效标识入境查验,以防高能耗产品入境。2010年前四个月,该局共组织查验能效标识目录内进口产品1422批次,货值约2.4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