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高房价令许多人只能“望房兴叹”,据调查显示,住房问题已成为深圳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保障性住房话题更是“汹涌澎湃”。怎么样确保有限的经济适用房资源能够真正分配到低收入群体手中?住房公积金如何向住房困难群体倾斜?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李荣强昨天做客“两会直通车”,就市民的疑问一一回应。
人才安居工程:已成立机构加快推进
记者:深圳市委市政府最近推出了“人才安居工程”新政策,对于“人才安居工程”新政策,住房和建设局有哪些考虑?请问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何时出台?
李荣强:经过多年努力,深圳市目前基本已经较好地解决了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所以,新形势下深圳有条件也应该将住房保障的重点,从户籍低收入人口向各类各层次的人才转移,从对民生最基本需求的生存型住房保障向发展型保障转移。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于3月31日经省人大审议通过,拟以较大市立法的形式出台,这将是继厦门之后全国第二个出台的保障性住房条例,同时这是第一部全面覆盖到人才的住房保障条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0年4月29日,深圳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推出一系列具体措施,解决居住成本高企对吸引人才、凝聚人才的制约问题。走出这一步需要非常大的勇气,创新的难度很大,没有相关的法律和经验可以参考借鉴,对人才分布的特点、人才的界定等都需要进一步统计和分析,还有许多艰苦的工作要做。
为配合《决定》的出台,确保人才安居工程政策的可操作性,市住房和建设局已经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经广泛征求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正拟报市法制办。同时,市住房和建设局已成立人才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快我市人才安居工程的推进。
侨香村:正在研究与新政策的衔接
记者:目前有的媒体在报道侨香村和深云村两大楼盘,请问这些楼盘将会怎样分配?是否会借鉴其他地区做法,将部分政府福利房改做保障性住房,惠及深圳中低收入群体?
李荣强:侨香村经过了几年的建设周期,这期间,保障性住房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否定历史,而应客观去看待。根据2003年6月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为妥善解决体制转换的遗留问题,实现平稳过渡,对于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购买全成本微利房条件但未购房的职工,市政府在安托山片区规划建设了一定数量的住房,拟解决上述职工的住房问题。目前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已有较大的调整,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与新政策的衔接,有关具体问题正在研究中。
周转房:拟重拳整治转租现象
记者:媒体时有披露,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向政府承租的过渡性周转房,在其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之后,私下将过渡性周转房进行转租,以牟取个人利益。对于这样的行为,住建局方面是否有计划完善相关措施,建立监督监控的机制?
李荣强:从多年的实践看,承租政策性出租住房的公务员,在购房后绝大部分都能按规定退租。但不可否认,确有极个别人员,购房后没有及时、主动退出原承租的政策性出租住房,而是继续占用、或转借他人使用。对这些违规违约行为,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拟重拳整治转租现象,对已出租的住房,实行跟踪管理,通过上门核查、接受举报投诉等手段,发现一宗处理一宗。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目前我局正在加紧研究修订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法规体系,拟将公务员承租的政策性出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范畴,通过完善退出机制,强化处罚措施。特别是希望能通过建立出租人、承租人所在单位齐抓共管机制,达到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违约现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