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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开征尚无时间表" 专家:能治病但难治根
来源 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23日 07:52 作者 徐运
 

   昨天有传言称“物业税在4个城市的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其中重庆、深圳、北京三地将先期推出,而上海试点将延迟至世博会之后”。昨天记者采访了多位国内知名税法专家,他们均认为物业税开征的时间越来越近,但是目前尚没有确切的时间表。

  近期关于“房产消费税”、“住房保有税”等开展试点的传言不断,更让市场觉得,物业税开征的时间越来越近。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教授汤贡亮还没有听说物业税开征或试点的消息,“这么重要的税种开征肯定要经过严密的论证。”“我认为上海不可能在全国城市中第一个出物业税政策,但是一旦有,上海肯定会跟进。”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告诉记者。

  据了解,我国税种的立法程序,一般由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协同税种的相关部委研究并拟定草案,提交国务院。由国务院上报全国人大讨论,通过后在全国实施。省、市政府无权单独进行税收试点,要试点,必须先向中央报告,由中央审批立法通过后才可实行。

  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教授印堃华认为,中央今年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决心非常强烈,“十八般武器”都会使用,所以物业税今年很可能会出台,物业税的出台会对疯长的房价起到遏制作用,但是要注意政策是否可持续,对老百姓的心态的影响,对银行金融资产是否会造成风险等因素都要考虑。

  不过胡怡建却认为,物业税虽可以抑制房价,但不是真正的治病良药,也很难抑制投资投机行为。因为物业税是持有税,也就是一般来说持有时间越长,交税越多。可是持有时间长的都是自住者,投机者一般都是短期持有,转让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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