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的杨先生在当地一家土特产超市里买了两瓶“湘西红”礼品酒送人,回去后发现有一瓶酒的盖子脱落了,里面的酒也都渗出来很多,酒的嘴瓶上“锈迹斑斑”而瓶身也布满灰尘。喝完酒后又感觉到胸闷和头痛,于是怀疑这种酒是超市售出去的假冒伪劣产品,遂往超市讨说法并要求赔偿其损失,但是遭到了厂商的拒绝。在协商未果后,杨先生向当地工商所投诉,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立即处理帮助其解决消费纠纷,及时的为杨先生主张消费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
酒瓶盖子脱落 口子“生锈”送礼受嘲讽
4月2日下午2点,清明前准备去“挂亲”的杨斌有好几年时间都不回老家了,准备买点礼品送给亲戚朋友,于是杨先生跟朋友来到怀化市迎丰路东路(市政府门口广场)的一家叫“五溪特产坊”的超市,花了88元买了两瓶湖南溆浦湘妃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湘西红酒(礼品盒),随即赶车前往乡下。
在亲戚家里,当他打开礼品盒子时竟被吓了一跳:一瓶酒的盖子早就脱烂了,瓶子的口子上“锈迹斑斑”,整个酒瓶布满灰尘,看上去象是在垃圾堆里拣来的一样。他的这位亲戚一看就大声嚷说这酒肯定是假的,只问他这酒是在那里买的,意思是说那有送这样的酒给他。
“明天我去找这家超市”杨先生不好意思回答,觉得自己很没有面子。心想有好几年没有回来拜访亲戚家了,好不容易来一次买的这点礼品东西竟然类似假冒伪劣产品,亲戚不了解的话还以为是他太小气舍不得花钱,买点礼品东西都是假的,说他没有诚意。
“当时女朋友指着我的鼻子也骂我,说一个大男人竟然买几瓶酒都不象样子,真丢人”杨先生在向记者投诉时显得满腹委屈的样子。由于都是亲戚,好几年没见面了,就算有很多怨气也不好发作,大家就闷闷不乐的喝了一瓶多点酒后就散席了。喝完酒后,杨先生感觉头痛的厉害,随后又泻肚子,他总觉得是喝了这个酒后有点不对劲。以前就是喝酒喝醉了,身体也没有这样的恶性反应。
于是杨先生又掏出酒瓶看看,竟然发现这两瓶酒的生产日期也不同:一瓶酒的标签印的是2006年7月14日,一瓶酒印的是2006年9月14日,时间相差两个月。而同是一个包装盒里面的两瓶酒有一瓶很干净,那瓶脱盖的却很脏,很象是那种不良商家故意搀杂以次充好拿来出售的。他怀疑这湘西红酒不是假冒就是伪劣产品,因为他认为一般正规的生产厂家的产品绝不会犯这样明显且低级的错误。
超市说责任在于厂家不愿赔偿
据相关法规规定,销售者负有先行赔偿消费者损失的法定义务。
4月3日,杨先生气愤来到五溪特产超市,拿着脱落的酒盖和“生锈”的酒瓶质问售货员:“礼品盒里的酒连盖子都脱落了,这么明显的产品质量损坏,你们还故意让这酒摆在这里出售,是不是有些过分啊,我买了你们这酒送人把脸面都给丢尽了。”他强烈要求超市的人给个说法,但是超市的负责人却看了看就不耐烦的说:“这酒百分之百是从生产厂家进的货,又不是假酒,这不关我们超市的事,是生产厂家的事情,你去找厂家处理吧。”并认为酒瓶盖子就是脱落了也不会对酒质量造成什么影响,可以放心饮用;超市甚至怀疑是杨先生在路上不小心给碰脱的。而对于酒瓶口子处的“锈迹”斑斑,超市也还是那句话:“你去找厂家处理吧”一副爱理不理故意推委的样子。
当杨先生提出要超市拿出酒类流通随附单以及质检报告等相关证件想看看时,该超市的负责人却不肯提供。“同是包装盒里面的两瓶酒为什么出厂日期也不一样?之间相差2个月的时间,是不是你们自己用什么酒精勾兑的假酒再放在包装盒里拿出来出售啊”,面对超市负责人的含糊狡辩之词,杨先生越想越气:“你们超市如果不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处理办法,我砸了你们店子。”
看着满脸怒气的杨先生,超市的负责人这时才答应第二天早上约好生产厂家的人一起商谈和处理。可是等到第二天下午4点,也不见厂家来的人的半个影子,连电话也没有打过,就别说当面处理和解决问题了。
厂家只愿意换酒不肯赔偿
4月6日,在该超市来回跑了十来趟后,当杨先生再次提出要求超市与厂家解释“喝过该酒后胸闷头痛和拉肚子”的原因,并希望双方能够尽快解决该消费纠纷时,超市和厂家才刻意的安排了一个并不是该生产企业的员工也不是代理商的陈姓男子与他见面商谈处理。见面后,陈姓男子说他现在已经不再是这个厂家的代理,他只是接到厂家老板的指派过来与消费者沟通一下。随后,该陈姓男子在与溆浦湘妃酒业公司通过电话后,就说厂家愿意给杨先生换一瓶相同性价的同类酒,还送一瓶该企业生产的一种高档酒给他,不行就算了,言语中充满藐视,这也让杨先生很窝火。
“打死我,以后都不敢喝你们的酒,还送我一瓶酒,省了吧”杨先生于是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希望超市和厂家当面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你既然不是厂家的人,那继续谈也没有什么意义,你们还是叫一个人能代表生产厂家的人跟我谈。”随后,杨先生打电话12315向怀化市消协投诉。
“我说要厂家和超市赔偿5000元,主要对他们厂家的态度不敢恭维,本来这事实明确,超市和厂家还故意拖延时间、逃避责任,所以当时很气愤。”杨先生面对厂家的置之不理,故意拖延时间并拒绝赔偿,他认为这样不但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来回跑了十来趟的车费都化了有近200元了,更何况买这样的伪劣酒送给亲戚让他更没有面子,受尽奚落,杨先生说不找超市和厂家赔偿损失难道还找自己怄气不成?
“既然厂家说是‘湘西红’酒是保健酒,那么饮用药酒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或毒副作用。”杨先生认为喝了湘西红酒感到胸闷和头痛,厂家就应该早给答复和解释,要求他们给提供相关主要成份和检验合格证明是合理的,但是他们就是不给正面答复,相互推委,所以当时怀疑这个酒的真假并不是无理取闹。
据记者了解,保健酒首先是一种酒。一般是指浸泡过中药的药酒,属于白酒类保健酒。不管是从商场购买的保健酒,还是自己家庭炮制的药酒,都因为在酒中加入了五花八门的中药而变得“身份不明”。专家告诉记者,各种保健酒只是以白酒为媒介,添加了各种中药。酒精对人体的危害,并不会因为中药的加入而减弱。既然加入了中药材,保健酒或药酒就和其他中成药一样,有了药物属性,具有不同的性味和功能,用药不当也会产生危害。
“厂家来协商的人说我们认识厂家的老板,是利用这个酒出现的质量问题来敲诈他们厂家。更可恨的是厂家的人还辱骂一起跟我来与他们协商的朋友。”杨先生认为厂家想送他两瓶580元的酒(价格和质量值得怀疑)就算把这事处理了,他更不能接受,他认为自己的脸面都是因为买这盒酒给丢尽了。
“是朋友介绍给我一起去买这个溆浦湘妃酒厂生产的湘西红酒的,但是该公司的人却说我们是故意借这个酒的问题来要挟厂家达到做广告宣传的目的,你说这不是厂家无理取闹吗?”据杨先生介绍,原来他的朋友说在三年前曾经跟这个公司的老板在电话联系过,但未见过面。“其实我们开始只是怀疑超市在出售假酒而已,朋友本来是一片好心给介绍买这种酒,却被恶意猜疑,实在让人寒心。”他对记者说出了为什么要厂家和超市赔偿5000元的原因,
厂家来人协商解决 却辱骂顾客朋友
4月8日下午5点,厂商约好杨先生一起协商处理,由于生产厂家的老板舒某叫来一伙人来,有两个自称是怀化某日报的资深记者和溆浦的公安人员,在未协商之前就开始对杨先生的朋友进行言语上的侮辱,让他更难以接受:“那两个自称是记者和溆浦公安的人大声骂我朋友说他象吸毒的,报社败类等侮辱性的字句,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对方是故意激化矛盾,其实这事情跟我朋友毫无关系。”杨先生认为根据相关法规,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这样侮辱消费者根本不是诚心来协商解决纠纷的。
据杨先生介绍,他的朋友也是在媒体工作,而且他朋友本来是跟他一起来买酒的,是消费者也是事情的直接见证人,厂家怎么能如此不负责任的说话呢,这是毁谤,无理取闹。杨先生认为他朋友可以帮助其与商家协商谈判,厂家怎么能诬陷说是他朋友想拉广告而故意找厂家的岔子呢?三年前在电话上联系或者发信息谈过其它的事情怎么能跟这起消费纠纷扯在一起啊,他觉得厂家是在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朋友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或者不当的言行”,杨先生觉得对方的行为实在不敢恭维,大家本来就是来相互协商解决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家竟然不敢面对事实。
于是,这次生产厂家唯一一次正式来人与杨先生见面协商解决问题的机会,由于双方分歧太大而不欢而散。
工商所维护消费者权益 及时处理纠纷
杨先生认为在超市里买到连瓶子都"生锈"的礼品酒,还是头一回遇到,不但让自己送礼时丢尽面子,更觉得经销商和生产厂家是在藐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甚至麻木。他向记者投诉时说,只要上架销售前查看一下,就完全可以避免让这种有严重的质量和包装问题的酒上架出售,这么明显的错误超市和生产厂家却偏偏让其存在,真让人不可思议。
4月9日,杨先生来到怀化市迎丰辖区工商所投诉,反映销售该酒的“五溪特产坊”超市和该酒的生产厂家溆浦县湘妃酒业有限公司相互推委、故意拖延时间拒绝赔偿,希望工商所帮助其维权。
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在受理了杨先生的投诉后,即刻跟他一起来到该超市调查处理。工商所的人员经调查取证后,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规定,认定了该酒瓶出现盖子脱落和瓶子“生锈”以及包装盒里的酒的生产日期不同,符合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应当负有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属于假冒伪劣产品的范畴,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在经过该工商所的积极调解、协商和处理,于是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议:超市和溆浦县湘妃酒业有限公司赔偿杨先生损失费用以及退还货款共1250元,并书面向杨先生赔礼道歉。至于杨先生怀疑喝了他买的那两瓶“湘西红”酒所引起的头痛以及拉肚子的原因,该工商所建议杨先生对该剩余的“问题”酒向相关部门申请产品质量鉴定后再进行另案处理。千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