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04日 11: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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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4个月重点清理整顿囤地行为
早报讯 海南省从2月底至6月,计划用4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查处囤积土地等五类土地违法行为。
清理查处范围包括以“观光农业”、“设施农业”、“体育休闲产业”、“生态恢复”、“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农家乐”和“花果基地”等名义,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合作等方式占用集体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行为。
据海南日报报道,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清理、整顿囤积土地行为。对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满两年不动工开发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对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依法收回。同时,清理2006年以来未报省政府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土地开发、项目合作等名义通过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合作意向,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进行土地成片开发的行为,并依法整改。
还将重点清理、查处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行为;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行为;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行为;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行为;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重点清理、查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清理、查处“以租代征”土地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合作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以租代征”行为。清理、查处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的违法行为。清理、查处擅自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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