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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万拍走全国最贵车牌 车主欠债不还宝马将拍卖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19日 14:22 作者 葛熔金
      东方早报

  车主欠债不还 车挂全国最贵车牌 “宝马”将拍卖

  4年前以166万拍走“浙C88888”  如今车主欠债不还车被查封

  东方早报记者 葛熔金 通讯员 路法 

  5个“8”的车牌并没有带来好运。早报记者昨天从温州鹿城区法院获悉,因合同纠纷未偿还债务又下落不明,4年前以166万元拍走“浙C88888”、创国内车牌拍卖“标王”的陈某夫妇名下的黑色“宝马760”轿车将进行拍卖,用于偿还欠款,但拍卖只限车子不包括车牌。

  2006年7月,在温州一场小型客车特殊号牌拍卖会上,“浙C88888”的竞争最为激烈。经过30多轮竞价,最终被开鞋厂的陈某及其丈夫以166万元购得,创下的国内单个车牌拍卖纪录至今未被打破。

  去年,因欠112万元货款未结清,陈某夫妇被一家鞋材公司告上法庭。至2008年3月结算陈某夫妇共欠132万余元。经多次催讨,陈某偿还近20万元。最终,法院判陈某夫妇10日内偿付112万余元货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夫妇拒不还钱。2009年5月,鹿城区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但他们仍不履行义务。2009年12月,法院发出裁定书,查封陈某车牌“浙C88888”的宝马车,限3天内履行;到期未履行将拍卖或变卖宝马车。3天后,陈某夫妇仍未与法院、当事人联系。  

  “这次裁定拍卖的是车辆本身,车牌不在拍卖范围。”区法院执行庭法官表示,该法院涉及陈某夫妇的案子只此一起。他们查封时,宝马车上并未悬挂“浙C88888”车牌。评估公司评估后,车身价值1257300元。

  据介绍,在温州现行规定下,二手车交易时,车主可将车辆、车牌同时出售;也可只售车辆、保留车牌,但车主须在出售后半年内购置新车,将车牌用于新车,超过时限视为放弃,车牌重新归到车牌库。

  另悉,除了该起诉讼,陈某夫妇还有一起经济纠纷,因替人担保需连带偿还30余万元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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