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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应弱化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13日 07:58 作者
 
  近期,中央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各级地方政府随即因地制宜制定配套和细化措施。总体而言,各地政策中,遏制高房价的有力实际措施并不多见;且具体执行留有很大回旋余地。
  业内人士指出,受制于“土地财政”,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利益共谋”。中央对地产的调控政策最终要见效,尚需弱化“土地财政”这一地方政府主要的财政收入模式,建立能保障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机制;否则,调控可能演变成“空调”。
  现在,市场对国务院提出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目标,既有希望也有担忧。毕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应对之风,常常会使房地产调控“无功而返”,2006年后两度大规模房地产调控便是前车之鉴。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财政收入模式。只要“土地财政”依然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那么,依托地方政府落实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最终可能会走样。
  2009年,全国土地市场交易异常活跃,排在前20位的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高达8019亿,同比增加160%,多数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达到30%-45%。
  以北京为例,2009年通过招拍挂方式成交的各类土地达247宗,成交金额达928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45.9%。2009年,北京新房交易额占同期GDP的60%以上。在2009年超额完成1000亿元土地储备计划后,北京市将继续执行新一轮“千亿元土地储备开发”,预计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4500公顷可上市住宅用地的土地储备,相当于北京近3年来的实际供地量。
  显然,土地收入和房地产业相关税收是地方财政的主要“口粮”之一,房地产市场降温、趋冷并不是地方政府所希望的。2008年楼市萧条,多数土地流拍,使得地方政府收入锐减,经济发展也明显放缓。市场转暖后,为了GDP考核目标,为了当地社会发展,地方政府急需大量资金“干实事”。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获取资金,便成了地方政府最便捷的生财之道。而鉴于高房价会推高土地价格,地方政府理所当然希望维持高房价,从而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金。
  地方政府通过供地给开发商大量套取银行资金,开发商以土地抵押的负债不断膨胀。一旦市场趋势性下跌,资产缩水就会引发债务偿付危机。更重要的是,土地开发愈演愈烈,会造成房地产供应过剩,而房地产过剩的本质是金融产品过剩,其后果便是类似于美国次贷的金融危机。这一风险值得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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