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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55亿地王2016年全竣工 违约金每日2550万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04日 09:19 作者 刘展超
    虽然多项新政仍未杜绝土地市场上继续出现天价“地王”,但这并非意味着国土资源部会放松监管。
  在广州亚运城地块拍出255亿元的高价10天后,国土部昨日(3日)对外公开了该地块出让合同的一些内容:将在2016年11月10日前全部竣工,一旦受让人违约缴交土地出让金,将按每日合同地价金额的1%。计收违约金。
  国土部的通报显示,亚运城地块首期土地出让价款为总价款的40%,已于2009年12月25日前缴纳,第2、3期价款均为出让总价款的30%,分别在2010年12月10日、2011年12月10日前缴清。
  舆论曾对此发表看法认为,在该地块成交之际,由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的土地出让价款首付最低五成的政策已经出台,该地块也应该执行首付五成的政策。
  一位接近国土部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虽然五部委的文件签发日期是2009年11月18日,但一般也是在12月份才下发到各地,而亚运城地块的出让信息可能在两个月前就确定,所以很难断定其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此外,按照国土部昨日通报的信息,2011年1月31日(即亚残会结束之日),出让方开始移交亚运城地块,土地移交后24个月内开工,2016年11月10日前全部竣工。
  总价如此之高,面积如此之大,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已经有所明确。
  国土部通报的信息显示,受让人违约缴交土地出让金和未按约定时限动工开发建设的,将按每日合同地价金额的1%。计收违约金,按照255亿元的总价计算,受让人一旦违约,每日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就高达2550万元。而延期缴纳超过半年或闲置土地超过2年的,将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上述接近国土部的人士透露,国土部对2009年的土地市场十分关注,尤其是一些被外界称为“地王”的高价地块,并且已经开始利用新版土地合同中的一些约定性条件,比如开工和竣工时间、容积率等来加强对这些高价土地的后期监管,防止其形成新的闲置用地或者向社会转嫁市场风险。
  “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能禁止房地产企业前期高价拿地,也不能杜绝(地王)后期违规,重要的是要对一旦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法律进行查处。”该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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