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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火爆7天1.5万人次咨询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18日 08:33 作者 胥会云
    胥会云
  
  为期7天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咨询周”,总共接待了1.5万余人次。上海推出的经济适用房有多火,看看数据就知道了。
  截至17日下午3点,经济适用房两试点区共接待市民咨询累计约15300人次,其中接待其他区(县)市民咨询约2300人次。位于中心城区的徐汇区,接待咨询者达到了1.2万人次。
  在咨询周期间,两试点区每天都会总结当天的咨询情况,并形成简报上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CBN记者了解到,市民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户籍迁移后年限限制、他处住房面积认定、收入和财产核定范围等方面。此前在采访时,徐汇区田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万小岚就告诉记者,外来媳妇和支内支疆回沪人士的户口达不到年限要求,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咨询中,也有咨询者表示,准入条件太过严格,希望能够放宽准入标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方面表示,在徐汇、闵行两区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向全市推开的工作中,逐步放宽准入标准、完善相关政策。
  而最新的消息也为上海经济适用房放宽准入标准提供了可能。日前召开的上海市区县长座谈会上就传出消息,称上海市将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度,扩大供应规模,确保到2012年建设30万套经济适用房。
  而从今天开始至2010年1月17日,两试点区将正式启动申请受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方面表示,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并根据排序先后进入选房专场选购住房。“能否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不取决于申请家庭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
  按照流程,受理申请后,住房保障机构将开展初审、复审工作。其中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限、住房面积核查,之后委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状况核对,随后开展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初审通过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核查,随后开展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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