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30日 08:56 |
作者: |
齐琳 |
| |
商报讯(记者 齐琳)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李兵弟表示,村庄整治节约出来的土地利益,绝大部分要用于农民,防止单纯为解决城市发展用地盲目撤并村庄,而节约出来的土地也不应用于大城市,而应用于小城镇发展。 李兵弟在27日出席第三届中国城市化国际峰会时表示,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可以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升,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出路只能立足于现有的城乡建设用地,乡村建设用地应按照城乡规划实施,切实保证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通过有效的村庄整治,节约用地,统筹用于城乡发展。 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为解决城市发展用地盲目撤并村庄的现象,他说:“随着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的变化,我们要进一步调整农村的居民点,确保村庄整治节约出来的土地利益,绝大部分用于农民。” 李兵弟表示,当前应该把农村节约出来的土地,更多地引导用于小城镇发展。他说:“如果我们节约出来的土地用在大城市,必然导致大城市进一步外延式发展,将带来城乡矛盾和大城市病的继续存在,而且会越来越严重。”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