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组织建设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于10月28日建成投入运行,央行副行长苏宁在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系统的建成运行,标志着我国商业票据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继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之后,央行组织建设运行的又一重要跨行支付清算系统。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现行商业汇票付款期限的6个月延长到了1年。这对于吸引企业选择电子商业汇票作为支付和融资工具,激励金融机构深度开发票据业务,促进一年期以内各档期票据市场利率的形成,增加票据市场交易品种等都具有深远意义,同时未来短期贷款票据化趋势可能会更明显。该系统运行后,包括11家全国性银行、2家地方性商业银行、3家农村金融机构和4家财务公司在内的第一批20家金融机构顺利接入,开始为其客户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