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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国有化是必由之路吗?
来源 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21日 11:12 作者 何晓春
 

  山西小煤矿正遭遇“强买强卖”式的兼并重组。煤炭行业中的大型煤矿,关闭、整顿、重组小煤矿结果必然是“国进民退”。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进民退”似乎成为中国乃至全球不少经济体众多产业的路径选择。那么,国有化真的是矿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吗?

  民营企业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是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业的大型企业。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煤炭50强之首,伊泰集团在全国煤炭百强企业中名列第21位,成为铁道部百家运输大客户,被国家列为全国规划建设的13个大型煤炭基地骨干企业之一。“伊泰”商标为煤炭行业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

  在国际矿业领域,1942年成立的全球矿业巨头巴西淡水河谷公司,经营50多年后从国有变为私营企业,现在其铁矿石产量占巴西全国总产量的80%。全球最大的煤炭公司——美国皮博迪能源(Peabody Energy)也是全球最大的私营煤炭公司,2008年煤炭销售量达2.56亿吨,收入达66亿美元。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9月22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国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已经出现“国进民退”现象,并认为相关方面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他认为,简单地对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中心,对企业进行“合并同类项”的兼并重组,是不现实的做法。

  曾经担任亚洲开发银行主任、能源经济学家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从短期看,“国进民退”甜头很大。如煤炭行业的大型国有煤矿把小的民营煤矿兼并掉,其安全问题、技术问题、回采率问题都能迅速得到解决,好处立竿见影。

  对于经济增长快的发展中国家,能源的国企垄断显然有其宏观的“甜头”,即能源价格的可控性。但是,这种可控性带有很大的社会经济成本。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族春告诉记者:“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明确规定矿业必须全部国有化,当然如稀土这样的战略性资源,国家加强控制也是必须的。在所有国家,只有在国家需要的时候,比如战争等情况下,才可以强制实行矿产国有化,正常情况下不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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