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16日 08:10 |
作者: |
姚嘉莉;胡燕妮;李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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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经营者故意经营不合格油品欺骗消费者 【本报广州10月15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姚嘉莉通讯员胡燕妮李文)今年第3季度,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省内加油站销售的汽油、柴油进行了监测,抽查了144家加油站销售的汽油柴油商品共296批次,合格249批次,不合格47批次,合格率84.1%,其中汽油的合格率为82.6%,柴油的合格率为86.4%。而肇庆、韶关地区的合格率还不到七成。 省工商局表示,本次抽查整体合格率有所降低,尤其是辛烷值、硫含量和苯含量降幅明显。 其中,汽油的辛烷值不合格的情况突出,并且检测结果与质量指标偏离的程度较大,其中大部分是用低标号汽油冒充高标号汽油。据专业人士介绍,汽油的辛烷值是评定汽油在发动机内燃烧时抵抗爆震能力,区分汽油牌号的重要质量指标,选用汽油时应根据发动机压缩比的高低选择不同辛烷值的汽油,如果选用不当(目前最普遍的情况是将低辛烷值的汽油应用于高压缩比的车辆发动机上),可能造成发动机产生爆震燃烧,功率下降,油耗上升,甚至损坏发动机零部件。 此外,部分油品不合格的程度比较严重,有些项目的实测值远超过国家/地方标准的要求,有些汽油只达到下一级牌号的要求,如97号汽油的辛烷值只达到90号汽油的指标。 据了解,抽查不合格的销售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存在故意经营不合格油品、有意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去年以来国际油价波动较大,有不少成品油经营者利用石脑油等较廉价化工产品,用重芳烃、苯等高辛烷值组分调合出劣质汽油投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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