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河北、天津、江苏、江西、四川六省市消协联合呼吁———
当车祸发生时,因为汽车安全气囊未打开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和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昨日,辽宁、河北、天津、江苏、江西、四川六省市消协(消委会)联合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气囊不安全惹纠纷
据统计,今年6、7、8三个月,我国汽车销量同比增长分别达到36.48%、64%和81.68%,在私家车拥有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汽车消费的投诉也随之攀升,其中,有关汽车安全气囊的投诉案例明显增多。
据省消协相关人士介绍,今年7月,消费者霍女士在看了某车的宣传之后,便购买了一辆该品牌旗舰型轿车。
购车仅半月后,其友驾车以70公里/小时左右的速度与前面的一辆面包车发生严重追尾事故,剧烈的撞击力导致该车前盖完全扭曲变形,水箱破裂,发动机错位,车辆几近报废,但安全气囊却一个也没弹出,幸运的是驾驶人员保住了性命。
今年8月,另一消费者周先生同样因为安全气囊未弹出造成身体多处受伤,而将某知名汽车公司告上法院。
昨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了解到,近两年,因为安全气囊缺陷而主动召回的汽车多达1000多辆,涉及多家知名汽车厂商和多个汽车品牌。
标准缺失 权益无法保障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由于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缺失,导致气囊质量合格与否没有判定的依据,进而导致一些汽车厂商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动辄就拿“撞击角度不对、位置不准或力度不够”来搪塞消费者,这种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汽车消费领域的一种潜规则,为此,省消协曾发布过相关的消费警示。
省消协相关人士分析,由于缺失标准,导致以下三种情况出现:
一是无法界定汽车安全气囊的质量及其匹配工艺是否合格。
二是消费者与汽车厂商因此发生纠纷后,消协组织的调解工作无法可依,从而使此类纠纷成为投诉处理中的一大难点。
三是消费者因调解不成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往往因为标准的缺失无法判定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导致一些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给汽车厂商的社会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及早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的国家标准,这不仅对于界定厂商与消费者双方的法律责任、减少消费纠纷、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对于构建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