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8日 07: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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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遭弃购主要因为准入线和定价机制存在缺陷 将坚持适度发展
经适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各地特别是一些住房价格较高的大中城市,适度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据新华社电 摇号出现“六连号”,违规出租,弃购——最近一个时期发生在经济适用房领域的现象,使得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受到一些人置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17日就此接受专访时表示,经适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
必须适度发展经适房
“我们注意到了取消经适房制度的议论,并进行了认真研究。”侯淅珉表示,归纳起来,取消经适房的观点有两个主要依据:一是从当前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而要否定这项制度,这有些简单化了;另一种是认为不应当给被保障对象以住房产权,认为保障就是救济,给产权影响资源分配效率。
住房政策属于社会政策的范畴,不同于作为经济问题的房地产政策。古人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有条件地支持居民拥有住房,有利于帮助低收入家庭获得基本的财产积累、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利于优化社会结构和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另外,我国的快速工业化、城镇化仍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住房供求关系紧张、房价上涨较快的特点短期内难以改变,大中城市里多数新产生的城市家庭需要政府的帮助,才能实现住有所居。如果完全实行政府财政投资建设廉租房,财力难以承受。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政府以土地、税费优惠补贴一部分,让有支付能力的家庭承担一部分,共同解决住房问题,具有现实可行性。
因此,经适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各地特别是一些住房价格较高的大中城市,适度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客观看待寻租牟利现象
侯淅珉表示,对于目前反映的经济适用住房寻租、牟利现象,要做客观分析。
武汉出现的“六连号”事件,是典型的内外勾结行为,既有道德范畴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内部管理问题,以及资格审查机制问题。这不是经适房制度本身的问题。
对于部分地区出现的出租问题,要结合购房时的政策规定,按各个城市出台的具体规定处理。
对于一些城市出现的弃购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一种是买不起,部分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没有支付能力。另一种是现行的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机制存在一些缺陷。如相邻地段,因为拆迁成本不同,价格差异较大。再者,中小城市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商品房价格差距不明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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