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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力挺经适房 专家开偏方:可不卖土地所有权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07日 08:02 作者 张敏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尽管出现了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北京大量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等事件,但现有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并不会改变。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经济适用住房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各地特别是一些住房价格较高的大中城市,适度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仍具有重要意义。
    昨日,业内人士表示,在过热的房地产市场中,经济适用房存在大量的权力寻租和投资收益空间,不如只出售房屋居住权,而不出售土地所有权,从而降低经适房的投资价值。
住建部:鼓励因地制宜的政策
    来自官方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完成投资468亿元。但近期,武汉发生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北京出现经济适用房出租事件,由此引发舆论的极大不满。
    这似乎印证了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茅于轼的观点。近日,茅于轼表示,经济适用房势必会滋生大量的腐败,且该政策的实质是将社会资源补贴到中等收入群体,而非低收入群体,显然有失公平。
    针对各界的质疑,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表示,经适房制度目前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加强准入和监督管理,同时应严厉查处骗购经适房,以及管理人员内外勾结、牟取私利的行为。
    侯淅珉还强调,经济适用房仍是现阶段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方式。他说:“各地特别是一些住房价格较高的大中城市,适度发展经济适用房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条件地支持居民拥有住房,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去年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出现波动,一些城市调整了住房供应结构。其中,长沙、常州、大连等城市多采取了货币补贴的供应方式,淮安则明确政府和购房对象的产权比例、实行租售并举。侯淅珉表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供应对象和管理方式,这些举措都是有益的探索。
    他表示,下一步应进一步健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准入审核工作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审核程序,严格建设标准和上市交易管理规定,强化违规处罚力度,严厉查处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行为。
专家:不出售土地所有权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过热,而经济适用房受到政策倾斜,很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对象。他建议,政府应当成立一个新机构,对经适房的开发、建设和销售实行统一管理,避免出现问题时,规划、土地和建设部门互相推诿责任。
    邹晓云还建议,在经适房的开发和销售中,只出售房屋居住权,而不出售土地所有权,从而降低经适房的投资价值。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制度还存在很多漏洞,建设者、消费者和监管者都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他认为,作为相对稀缺的住宅产品,经适房在规划、建设、销售和转让过程中都应该做到透明,避免暗箱操作。
    陈国强表示,由于户籍限制,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策还无法惠及所有群体,但这个过程应当“循序渐进”。他表示,在目前的住房保障政策有失公平的情况下,政府的执政能力将得到考验。
    中国房地产职业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也认为,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都应该向全社会开放,而不是本地户口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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