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3日 03:15 |
作者: |
罗克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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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罗克关 本报讯 针对有关媒体对深圳市场二套房政策的质疑,深圳银监局昨日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重申,该局严格执行国家房贷政策,坚决贯彻落实银监会的相关监管政策要求,不存在任何放松或收紧房贷政策标准的情况。 深圳银监局对记者表示,目前深圳市场执行的房贷政策标准为: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利率依据人民银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在银监会6月底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通知》(银监发[2009]59号文)之后,深圳银监局对辖内按揭贷款市场进行了抽查,并于7月23日向辖内银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贷款业务的通知》。该通知表示,该局在抽查中发现部分商业银行仍未严格执行银监会的相关要求,因而明令辖内银行必须严格执行二套房相关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降低首付款的成数,对有未结清两套以上(含两套)非普通住房记录者仍按首套标准发放贷款的,要严格追究经营单位及其上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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