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一场关于东星航空重整的听证会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间会议室里悄然开场,东星航空的重整申请人和破产管理人坐在一起进行了一场面对面的博弈。听证会最终依然无果――由于各方在东星航空是重整还是破产的关键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东星航空的重飞之梦再度渺茫。
今年3月1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挂出了一则通知:自3月15日零时起,东星航空公司暂时停止运营。同一天,东星董事长兰世立在珠海机场被警方控制。此后,围绕东星破产重组的话题,便成为关注焦点。
在债权人和股东分别申请破产重整计划被驳回后,东星航空一直没有放弃重整的希望。最近一段时期,东星航空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一场公关活动,以争取破产重组的一线生机。6月23日,东星航空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上海宇界介入重整,随后在6月30日,东星航空又在京发表声明反对破产清算,并表示将继续申请破产重整。
欠债运营
东星航空停飞前,经营着18条内地航线及两条地区航线,每天执行约20个航班。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通知中指出,“东星航空公司停飞的航线均有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飞行,不会给旅客的出行带来太大的影响。”
据新华社3月15日的报道,应武汉市人民政府请求,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决定自3月15日0时起,暂停东星航空公司航线航班经营许可。
据武汉市交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东星航空公司航班停飞,是由于该公司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公司内部管理薄弱等原因引起的。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公司(GECAS)曾数次向东星航空公司催要其拖欠的飞机租金,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已向地方政府提出交涉,申请进入法律程序。
为此,武汉市政府向民航管理部门写出专题报告,申请暂停东星航空公司的航班运营,并得到批准。
当时的报道称,中国航空集团与东星航空公司的重组工作正在继续推进中,东星航空公司员工的利益将得到保障。
3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GECAS等6家公司申请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发布公告,正式启动了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由武汉市法制办、武汉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清算组担任破产管理人,目前破产清算仍在进行中。
破产重组各执一词
记者了解到,东星航空停飞20多天后的4月8日,中航油等向武汉中院提起了对东星航空进行重整的申请。6月12日,武汉中院驳回东星航空主要债权人之一的中航油递交的重组申请。
6月18日,受东星航空公司股东东星国旅的委托,上海国浩律师集团在上海召开了东星航空公司破产重整研讨会。会上宣布:已向武汉市中院递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书》。
6月22日,东星航空大股东东星国旅向法院递交申请,引进上海宇界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5亿重组东星航空,武汉中级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就在上海宇界联合东星国旅向武汉中院递交了东星航空重整申请后的6月23日,武汉市委宣传部向媒体发出了一份通稿予以表态:东星航空已进入破产清算,重整无望。
记者看到的这份新闻通稿介绍说,破产管理人称,“重整事件”中的上海国浩律师集团并没有得到东星国旅合法授权,在此情况下召开新闻发布会、递交重整申请,缺乏正当性、合法性。
破产管理人在新闻通稿中列举了东星航空重整无望的理由:其一,东星航空负债巨大。据介绍,今年初,为推动中国航空集团重组东星航空公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星航空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东星航空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后,破产管理人又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星航空公司截至2009年3月31日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从两次审计情况来看,东星航空公司负债巨大,亏损严重。
其二,GECAS已行使9架东星航空飞机的取回权。据悉,东星航空从2008年10月起停止向GECAS公司缴纳飞机租金。该公司数次催要,东星航空公司不予理会;2008年12月,GECAS公司向东星航空公司下达飞机停飞通知书,但东星航空仍置之不理,继续执飞所有航班。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东星航空破产清算案后,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GECAS公司在破产管理人解除租赁合同后,要求取回租赁给东星航空公司的9架飞机。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报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依法同意GECAS公司的申请,目前6架飞机已全部由GECAS公司按程序取回申请,另外3架飞机正在交涉中,GECAS公司已行使9架飞机和发动机的取回权,东星航空已没有可供营运的飞机。
其三,东星航空被民航局停止航线运营后,目前已没有航线资源,安全飞行条件已无改善可能,失去了重整的最基本条件。
对此,在6月30日的说明会上,东星航空总经理赵长兵表示,东星国旅会继续申请重整。如被驳回,将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东星航空在声明中质疑了破产管理人的资格。东星航空表示,法院现在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破产管理人资格。根据相关法律,破产管理人应该从名册中选定,但东星目前的破产管理人不具备资格。此外,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未召开的情况下宣布“不可能重组”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也“不合时宜”。东星航空将全力支持上海宇界以及其他有意向的投资者参与重整。
而作为东星航空最大的债权人之一,中航油公司已于6月23日正式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重整”东星航空,并已被受理。原定7月3日的债权人大会因此被推迟。
东星航空欠债成迷
在是否有必要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重整的问题上,破产管理人与重整申请者的最大分歧在于,东星航空是否具有重整的基础。
据武汉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新闻通稿介绍,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东星航空公司2009年3月31日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4.27亿多元,负债总额为10.06亿多元,净资产为-5.79亿多元。
由于审计报告数据是截至2009年3月31日,而债权人申报债权截至期限为2009年6月30日,因此,3月31日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又有债权人陆续进行债权申报,这将会增大净资产负值。
东星航空总裁办秘书蒋毅飞在6月30日的说明会上表示,无法认同上述审计结果。报告中将东星航线、飞行员等无形资产划作支出项,因此出现会计差别。但她拒绝透露东星航空的自行审计财务状况,仅表示“上海宇界前期投入3.06亿元资金,后期还将投入两亿元,足够东星航空的正常运转。”
赵长兵则表示,东星航空75%的债权人同意破产重整,只是在由谁来重整的问题上存在争议。这些债权人中不包括最初向法院提出对其破产清算的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公司等6家公司。同时,赵长兵强调,东星航空的航线只是暂停,不是取消。在拥有航空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可再与飞机租赁洽谈。
值得关注的是,近日有关东星航空的资产状况再起波澜。东星航空总经理赵长兵7月17日向媒体出示了公司的资产负债证明,否认了此前市场上关于东星航空公司停航前已经资不抵债的说法。并依据这份证明,向民航东南管理局申请复航。东星航空此次公布的《资产负债明细表》显示,停航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09亿元,公司负债总额为7.52亿元,净资产为2.57亿元。赵长兵同时表示,目前东星航空公司无任何银行贷款、借款以及对外担保情况。“拖欠美国通用电器公司的飞机租赁保证金不足1亿元,在停航以前公司是完全有能力支付这笔费用的,所以对方以此申请停航毫无理由。”他说。
赵长兵还表示,这份《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负债均经过与债权人函证证实和审计核实,武汉市黄鹤公证处对这份材料进行了公证,公司会对此负法律责任。但具体数字是经由哪一家审计公司审计,则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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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航空破产大事记
东星航空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东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湖北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湖北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成的。2005年5月16日在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筹建,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4家获准筹建的民营航空公司,也是华中及中南地区第一家民营航空公司。东星航空主要经营的是航空干线客货运输业务。2006年5月19日东星航空班机首航武汉―上海航线。
从去年下半年起,媒体先后多次报道东星航空资金链紧张问题。
今年年初,意欲扩张华中地区航空市场的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与东星航空进行了深入谈判,拟收购东星航空的全部股权,后因种种原因谈判破裂。
3月15日,因东星航空“无力偿还欠债,且内部管理薄弱”,应武汉市政府申请,民航局暂停了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的航线航班经营许可,东星航空全面停飞。
3月30日,应境外飞机租赁公司通用公司等对东星航空的破产清算申请,武汉中院立案受理了东星航空破产清算。
4月7日,管理人解除了与通用公司等的飞机租赁合同,并同意通用公司等取回飞机。
4月8日,中国航油等向武汉中院提起对东星航空进行重整的申请。
5月7日,管理人向中国航油下属油料公司发出请求供油配合通用公司取回飞机的函;
6月5日,武汉中院又向中国航油下属油料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函,要求中国从“全局利益考虑,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信誉,在通用公司对飞机的调机及取回工作上随时根据需要全面履行油料供应合同的义务。”
6月5日,中国航油向管理人发出异议函,对管理人同意通用公司取回飞机的决定表示异议,认为管理人的决定违反破产法,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6月12日,武汉中院驳回东星航空主要债权人之一中航油递交的重组申请。
6月22日,东星航空大股东东星国旅向法院递交申请,引进上海宇界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5亿重组东星航空,武汉中级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6月23日,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发表声明称,东星航空已进入破产清算,重组没有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