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通信信息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14日 14:23 |
作者: |
李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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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电信研究院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未成年人受网络色情、暴力、赌博等影响导致犯罪的行力越来越多。对此,各国都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保障未成年健康上网。 欧盟:推行网络安全计划 欧盟认为,保护孩子不受网络垃圾毒害的最有效办法是从家庭做起,采取一些强制措施禁止孩子上成人网站。目前欧盟网络安全的计划是:提高儿童、家长和教师对网络的认识,支持网站为他们提供安全上网咨询;鼓励未成年人采取自我管理措施。 此外,加强对非法网站的打击力度。欧盟在各成员国中设立网络举报中心,以便公众举报,特别是对儿童性虐待和欺凌的内容和行为给予严厉处理。 法国:多管齐下共同应对 为了使未成年人免受网络犯罪的毒害,法国对原先《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改,以从严、加重处罚网络犯罪。政府广泛动员行政机构、网络服务商、中小学校、家长协会,以及民间监督等方式多管齐下进行监督,并在网上开设了家长辅导专栏。 德国:加强检查和管理 德国成立了“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中心”,为警方通过网络展开调查和采取措施时提供技术支持。下设“网上巡警”调查机构“ZARD”,具备特殊的调查权限,可24小时跟踪分析网上疑情。 此外,德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有涉及影响未成年人内容的信息,必须标有法律处罚警告文字,有关信息必须经联邦机构检查才能上网。 芬兰:修改刑法加重处罚 芬兰刑法新条款规定对卖淫、传播儿童色情图像以及贩卖人口等犯罪处以重刑,以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 芬兰议会此前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新条款。根据新条款,拉皮条、传播儿童色情图像和非法贩卖人口都将被视为严重犯罪行为,并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其中,传播儿童色情图像将被处以四个月至六年的监禁。此外,在报纸上或因特网上登载含有色情服务的广告也将被视为犯罪行为。 新条款同时规定,如果有组织的犯罪团伙从境外向芬兰非法贩运人口,或途经芬兰向他国贩运人口,将被视为严重犯罪行为,根据犯罪情节将被处以四个月至六年的监禁。如果在贩运人口过程中对当事人使用暴力或进行威胁,将被加重处罚,处以二年至十年的监禁。 美国:大力保护未成年人网上安全 美国有多项立法致力于维护未成年人网上权益、保护他们的网上安全,其中包括儿童互联网保护法、儿童色情内容防止法等。美国国会早在1998年通过的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法,禁止网站未经家长同意擅自获取儿童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免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美国政府部门还成立专门机构保护未成年人网上安全。司法部出资成立打击儿童网络犯罪特种部队,为各州和地方有关行动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力支持,帮助培训公诉和调查人员,开展搜查逮捕行动,协助案件侦缉。联邦调查局专门立项辨认网上发布的儿童色情图像,调查有关不法分子,对其进行法律制裁。美国邮政、海关部门也经常参与和协助执法部门的有关行动,并取得可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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