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8日 10:49 |
作者: |
毛颖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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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终究还是把“竞争、市场机制”等要素引了进来。
昨日有报道称,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有望本周出台。而据说“修改了130多处”的最终稿,最大的修改之处就是“药物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被删,而“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头一回被当做“医药分家的有效途径之一”提了出来。
很显然,这份最终稿已经淡化了原方案中“政府垄断”的色彩,而这一点也是此前争议最大的所在。医当然要改,但不能为了改而一竿子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行政部门“统购统销”带来的,只会是更多的商业贿赂跟寻租空间,让国家在医疗上多投入的那些钱进了少数人的口袋。最公平的改,最终还得靠市场之手去实现——尽管这样的改,远比一刀切的“统购统销”、“大包大揽”要难。
老百姓盼着新医改,就是为了“病好看点、钱少花点”,可在国家对医疗投入有限、即使未来加大投入也依然“很差钱”的情况下,想达到这目标又显得难如上青天,别的不说,就单是“医药分开”这一点,推行起来就是长路漫漫。
为了“医药分开”,新医改征求意见稿里曾提出让公立医院实行“医药收支两条线”。但实际上,现在哪家医院“医和药”的收支不是分开核算?哪家医院的门诊和药房不是分开?“两条线”基本形同废话,啥用都不管,医院侧个身儿就能把这样的改革“闪”开。
为了“医药分开”,新医改方案最终稿又提出“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可如果由药房改成的“零售药店”还设在这医院里边,抓药配药的还是这医院的医务人员,那这“零售药店”完全就是药房的翻版。又如果药房业务切出去交由零售药店定向“托管”,那么被选中的零售药店跟医院之间的利益分成又怎么算?再如果零售药店跟医院完全分开、利益纠葛完全斩断——和国外一样,医院除了急诊部外没有药房,药物是患者自个儿拿了医生的处方到大街小巷的药店去买,药价通过自由竞争达到合理水平线,药剂师对医生开的方子有评价权和建议权,那么咱们的药店又是不是靠谱,咱们药剂师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又能不能过关?老百姓遇上卖劣质药的、乱推销药的、以次充好的、乱吹药效的零售药店又该怎么办?
新医改任重而道远,“医药分开”任重而道远,尽管咱们可以很清楚地瞧见,新医改方案把“市场机制”、“竞争机制”纳了进来,但在现有条件下,这样的设想无法回避“国家投入不够使因此不好改”、“公立医院还要靠药吃饭因此不愿改”、“零售药店资质堪忧因此不能改”的尴尬局面。可以预见,为了平衡方方面面的利益而又不对现在的就医秩序造成太大的冲击,新医改只能在中小城市的医院先试点,“医药分开”只能在中小医院、社区医院先试点,“零售药店托管医院门诊药房”只能在一些大型连锁药店先试点,而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咱们看到的也许更多的还是行政色彩颇浓,比如由政府牵头的药物“统一招标”、“同城同价”之类的折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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