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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建设莫缓行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13日 07:39 作者 张艳红
    
  广州去年67%的廉租房建设任务未能完成,给廉租房配建泼了一盆冷水。原本是推动廉租房的一项措施,却因为商品房市场的不景气,土地不能如期出让而受到波及。
  目前,政府在廉租房这项浩大工程中的资金投入,已经得到明确。但实际上,由于廉租房配建过分依赖开发商对土地的购买意愿,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廉租房的建设大打折扣。
  如果从个案而言,全国并不缺乏廉租房配建项目出让成功的例子。2008年6月,深圳最大的廉租房与商品房相捆绑地块成功出让,深圳地铁有限公司以总成交价17.4亿元竞得。北京推出的第一宗廉租房配建项目中关村3号地块,也获得不少大发展商捧场。
  不过,个案并不能够遮掩“配建”的不足,更多搭了廉租房建设任务的地块,最终以流拍告终。
  当然,不能简单地将地块流拍归咎于出让协议中约定的“廉租房配建”。毕竟,去年土地市场不景气,更多来源于商品房市场销售不畅而导致的开发商资金紧张。可以试想,如果换在2007年的土地市场,那么广州出现的“廉租房建设未能完成”的尴尬问题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但是,正如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房改住建办副主任黄信敬所说,廉租房属于关系到众多低收入人群居住条件改善的保障型住房,其规划和建设都应该避免受到商品房市场波动的冲击。在开发商拿地不积极的情况下,如果继续配建廉租房,最终会导致后者的建设日程被打乱。
  事实上,中央有关政策已经明确了地方政府在廉租房建设中的主导地位,要求投入的资金不得少于每年土地收益的10%。即使在商品房中配建廉租房,也仍然需要政府出资,仅仅只是交由开发商或者建设单位代建,建成后,政府将通过回购等方式掌握廉租房产权。
  既然地方政府已经在廉租房中承担责任,那么,2008年因为配建地块流拍而导致廉租房建设被搁置,从某种程度看,俨然成为地方政府“不作为”的借口。因为,配建只是推动廉租房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唯一的方式。
  如果2009年的土地市场依然惨淡,配建廉租房的土地依然没有开发商问津,那么,地方政府就应该绕过市场的障碍,主动承担起廉租房的全部责任。因为低收入人群居住条件的改善不能由商品房市场的好坏来说了算。
  因此,广州在2009年初对配建这种方式的放逐,颇有几分亡羊补牢的味道。幸好还不算太晚,要补2008年的漏洞,现在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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