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6日 11:01 |
作者: |
王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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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成品油价的调整思路,坊间说法不一。据本报记者了解,政府可能会参考30天前的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价格原油加权均价作为一个基础,判断国内汽柴油价是否要动。 一位研究员经过测算上述三地的原油加权平均价发现:如果将去年12月18日(前次调价)和1月14日(本轮调价)向前各倒推一个月,那么三地原油价格的加权平均价变动了8%。但也有人认为,由于国家并未公开接轨原油品种,因此还要等未来的多番调价数字,来判断政府的调价依据。 发改委在说明本轮调价时用了“仍有一定的下降空间”这几个字,透露了主管部门的另一个想法:政府对成品油产业链定义了“合理利润”,来控制油价。 如果政府认为,销售板块近期每吨利润应该是600元,若主要销售企业的利润高出了一些,那么成品油价肯定会相应变化。当然,这个前提是国际油价波动并不剧烈。 发改委认为有空间的说法还有一个佐证,就是海外油价仍然大幅低于国内。国金证券刘波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即便调价后,上海的汽柴油零售价也要高出美国每吨1500和500元。“国内企业需要有盈利,海外成品油价只是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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