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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贷款有望试点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08:32 | 作者:杨斌
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这些权利将有望在银行试点贷款融资支持。
人民银行、发改委、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在加强与改进对旅游业信贷管理和服务的同时,金融机构将积极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融资业务。 在旅游项目的选择上,七部门特别强调,对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城市水源地的观光农业等应严格禁止或限制发放贷款。对可能借旅游项目名义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应从严审查。 《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积极开展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安排合理的信贷资源,开发满足旅游消费所需的金融产品,支持信用卡消费信贷。《意见》指出,将努力拓宽旅游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放宽旅游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手续,积极引导民间资本、产业基金等支持旅游业发展。 据了解,七部门还将积极推动建立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信息系统。 成都商报记者 杨斌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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