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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加紧清理平台贷 对新增说“不”?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07:30 | 作者:曹金玲
回拨压力尚存
“与此前不同,此次明确把这类贷款的审批权统一归属到总行。”参加上述会议的一位国有大行上海分行副行长昨天向本报记者透露,“今年以来,监管层对于银行存量平台贷的整改落实要求更趋严格,虽然整体清理措施原则上并无太大变化,但对审批、审查、问责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细化落实。” 此前,本报记者获悉,监管层最新制定了“三原则”,要求各银行在6月底之前按此要求,重新逐一审定已整改为一般公司类并按商业化原则运作的贷款,对于不符合要求者将重新被归入平台贷款管理。 所谓“三原则”,一是“全覆盖”原则,各债权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定性均为全覆盖;二是“定性一致”原则,各债权银行均同意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三是“三方签字”原则,各债权银行均已就平台风险定性和整改措施与融资平台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并通过三方签字进行确认。 “接下来将对已经划归为普通公司类贷款的平台贷进行审查,尤其是可能存在不规范环节的项目逐一排查,但预计包括上海在内的一线城市平台贷回拨压力不会太大,”上述国有大行上海分行副行长认为,“当然,在二三线城市,一些此前界定模糊、手续不规范的平台贷面临重新划拨的压力会更大一些。” 一家城商行公司金融部相关人士则对本报记者坦言:“去年银行就已经开始对地方融资平台进行‘名单制’管理,但其中不乏一些界定比较模糊的公司。” “比如,一些从事市政工程的公司完全倚赖财政拨款归还银行贷款,必然被认定为平台贷;而另一些市政工程企业不仅依靠财政拨款,同时自身也有一定经营收入和造血功能,这部分界定就会比较含糊,虽然有些这类企业不在名单上,但银行也不敢介入太多。”相关人士继续说道。 而另一家大型国有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也对本报记者表示:“一线城市的平台贷此前在操作中相对规范,但也会有一些相对工作粗糙的需要再做检查,鉴于对资产质量的保障,相信银行对于平台贷的‘补课’和完善将会是持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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