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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农村金融急需“补血”

对吉林省白城市县域金融资源配置失衡的典型调查

文/王立君
  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失衡,造成了农村金融信贷服务严重“失血”;资金价格供给整体偏高,加大贷款成本;金融产品及服务单一性与“三农”发展的多元化金融需求失衡。
  
  
  区域农村金融资源利用程度和效率低,金融资源需求的满意程度不高,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金融资源配置中存在的主体缺位、逆向效应、供需失衡等方面的配置缺陷问题,已不仅仅是一个资金数量、资金结构或资金规模问题,而是波及农村金融的机制、体制和政策安排等多方面的深刻问题。
  资金外流加速农村金融“失血”第一,农村金融资源供给需求失衡,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三农”满足率下降。一方面,粮食流通贷款增幅较大,而粮食生产贷款却呈下降趋势,信贷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据调查统计,2009年,镇赉县粮食生产资金供求缺口6.8亿元,需求满足率仅为59%。另一方面,农村资金需求多样性与资金供应结构单一化并存。再者,农村金融供求服务对象失衡。据对区域内100个农户和10个农村中小企业的典型调查发现,涉农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户和中小企业生产资金需求。
  第二,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失衡,造成了县域农村金融信贷服务严重“失血”。目前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资源流入与流出严重失衡,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一方面资金“逆向流出”,导致资金外流现象相当严重。一是体制性的资金外流。如邮储吸收存款多,发放贷款少。截至2009年末,镇赉县邮储各项存款余额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仅为0.3亿元。二是政策性资金外流。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性银行“抓大放小”的信贷政策,信贷审批权上收,资金上存剧增,只投放小额质押贷款、消费和少量的农户联保贷款,大量资金通过上存流向经济发达地区。三是逐利性资金外流。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将信贷资金由农村撤出投入非农业领域,造成支农资金事实上的短缺。另一方面农村金融资源陷入“逆向配置”。产业领域存在着基础性设施与赢利性产业的失调,越来越多的资金从基础性设施领域撤出;配置使用存在着由生产性配置向非生产性配置的转变;配置结构存在着一定的非农化倾向,农业贷款所占比例较低。
  第三,农村资金价格供给整体偏高,加大了“三农”贷款成本。在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利率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被扭曲,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盲目定价。在农村处于“垄断”地位的农信社,由于掌握了农村贷款利率的绝对定价权,往往通过提高贷款定价来解决金融资源供给不足,实行贷款利率一浮到顶,长期以往形成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但贷款规模小,难解农村资金需求缺口大的难题,加大“三农”资金成本。
  第四,农村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单一性与“三农”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之间存在失衡。一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金额一般控制在1万元以内,它适合以小规模家庭生产为主的传统种植业生产,但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出台,农户对大额贷款的需求越来越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显然无法满足需求;二是目前农信社贷款期限基本控制在一年以内,这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后经济活动周期长、资金周转慢的特点不相适应;三是信贷模式单一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相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后,“公司+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不断涌现,急需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与之相匹配,现有的信贷支农模式远远落后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发挥合力加大对农村金融“输血”
  在构建新型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体系时,应定位于促进农村金融资源的供需平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突出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商业金融的主体地位,辅之于政府金融、民间金融发挥合力效应,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区域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绩效阻滞”现象。
  第一,完善农村金融主体功能,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农合力。一是要对农发行进行重新定位,调整和拓展业务范围,让其承担起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进行资金投入的职能,逐步完善其政策性支农的功能。二是增强农信社服务“三农”功能,充分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三是农行应重点处理好服务“三农”和商业运作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第二,构建有效支农信贷资金供给机制。一是制订县域内涉农金融机构承担支持“三农”义务的激励措施,明确金融机构在县及以下营业机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比例。二是加快邮储改革步伐,扩大邮储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明确规定一定比例的资金回流农村地区。三是扩大政策性银行的农村信贷服务领域,信贷规模应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尽快改变商业银行“抓大放小”的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第三,创新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一是提高农村金融的科技化、电子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农村金融的硬件配置,尽快建立便利的电子网络体系。二是增加业务品种,增强信贷服务功能。在贷款期限上,要根据农户经营周转状况以及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在办好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同时,要创新贷款品种和服务方式,扩大贷款投放规模,降低贷款门槛,增加单户贷款授信额度,开办扶贫贴息贷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新品种,满足现阶段农民生产、生活资金需求。三是创新金融支农衍生产品。可考虑尽快推出各种农业保险、农业信贷保险、农产品期货等金融支农衍生产品,通过有效分散和规范各类农业生产风险规避农业信贷风险。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白城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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