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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银成华夏银行最大股东恐难获实质控制权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0日 09:31 | 作者:张玮
每经实习记者 张玮 发自北京
11月19日,华夏银行公告表示,股东德意志银行已协议受让华夏银行股东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所持的1.712亿股,占总股本的3.43%。通过该项收购,德意志银行将直接和间接持有华夏银行17.12%的股权,成为华夏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2005~2006年华夏银行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时,德意志银行联手萨尔?奥彭海姆组成财团对华夏银行投资,德意志银行、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和萨尔?奥彭海姆分别取得了华夏银行2.95亿股、1.21亿股和1.712亿股的股份。萨尔?奥彭海姆是欧洲著名的家族私人银行,总部位于德国科隆。 据悉,德意志银行曾与萨尔?奥彭海姆签署了一份期权协议。德意志银行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向萨尔?奥彭海姆以双方约定的期权条件购买其持有的华夏银行股份。 2009年3月,华夏银行董事会通过了定向增发议案,计划向首钢、国家电网和德意志银行定向募集资金总额115.6亿元,增发价为14.58元。当时仅为第三大股东的德意志银行参与增发后,它及其关联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上升到13.68%,与第一大股东首钢的13.96%接近。而德银与萨尔?奥彭海姆的期权协议,助它进一步入主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公告显示,此次股份变动,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批同意。本次股权变动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金公司报告指出,在目前15席的董事会中,德意志银行仅占2个席位,德意志银行与华夏银行的业务合作方面,如风险管理、产品开发(理财产品和信用卡等)方面的合作会继续加强,但能否取得实质性管理权取决于北京市政府态度。 东方证券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东方证券指出,德意志银行即使成为第一大股东,但第一大股东不等于实际控制人,对于华夏银行也缺乏实际控制力。 首先,其控股比例始终受到20%的监管红线的限制;其次,国家电网与首钢在某种意义上是一致行为人;另外,德意志银行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也表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影响华夏银行实际经营的计划。 东方证券分析师指出,德意志银行此次入股,充分显示其依托华夏银行拓展在华业务的战略意图,将对华夏银行构成长期利好。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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