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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银行卡犯罪 “损失5000元以上才立案”或将调整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9日 08:08 | 作者:杨斌
昨日,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整治银行卡犯罪第一次会议在成都举行。受邀出席本次会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人透露,针对银行卡犯罪中存在的司法解释不够明确的问题,“两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讨论过几次,正在加紧出台更细的司法解释,包括损失5000元以上才能立案等标准可能作出调整。
前8月银行卡犯罪同比增长1倍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昨天表示,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银行卡发卡量近20亿张,银行卡渗透率(银行卡消费占社会零售消费总额的比例)首次突破30%。然而,自2005年以来,银行卡犯罪立案数保持在50%以上的年增幅,今年1~8月,信用卡诈骗案6362起,涉案金额4.4亿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倍和2.2倍。 为严打银行卡犯罪,人民银行、公安部成立联合整治小组,决定从2010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集中清剿活动。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涛昨天指出,当前的银行卡犯罪主要表现为:伪造个人信息申领信用卡恶意透支,江苏省王某一人就曾申领了20张信用卡,透支上万元;窃取、收买他人信用卡信息,骗取对方钱财;通过互联网,对合法持卡人进行诈骗等。 新的银行卡犯罪司法解释将出台 在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反映比较多的是,自己银行卡丢失或者被人窃取相关信息,卡上资金遭受损失,但当其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却因金额不足5000元,被视为未达到立案标准,难以处理。 针对这一现象,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相关人士昨天表示,从刑法的角度讲,当前正在使用的司法解释的确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比如,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的标准是伪造10张(含)以上银行卡,或涉案额在5000元(含)以上的才能立案,这与现实状况存在一定差距。 该人士称,经过多次内部讨论,“两高”正在加紧出台这方面更细的司法解释,包括5000元以上才立案的标准可能会作出调整。 本报记者 杨斌 链接 全国范围 银行卡犯罪打击行动明年展开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整治办副主任张涛日前在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共同举行的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上指出,公安机关与人民银行将于2010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银行卡犯罪专项打击行动。2009年前8个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确立信用卡诈骗案件6362起、涉案金额4.4亿元。为建立健全银行卡违法犯罪联合防控机制,2009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牵头组织各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成立了整治办。新华社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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