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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报告 记录客观信息来源:华商晨报 |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6日 09:31 | 作者:龚文武
为了进一步宣传个人征信在市民生活中的重要性及影响。 从即日起,本报将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共同推出“信用宣传周”系列报道活动,希望我们的提醒能使您真正重视个人征信系统并保护好您的这张“经济身份证”。 一、什么是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 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笔数、金额以及还款情况,信用卡的张数、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及还款情况,是您的“经济身份证”。 二、个人信用报告由谁提供? 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提供。其中的信息来自于贷款机构、电信等部门。 三、个人信用报告记录哪些内容? 个人信用报告主要记录以下信息: (一)个人基本信息 包括个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职业信息等。 (二)信贷信息 主要指贷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 贷款信息包括银行、贷款种类、金额、期限、过去24个月的还款记录。 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额度使用情况、实际还款记录、过去24个月还款记录(包括正常和逾期)等,以及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信息等。 (三)信贷领域以外的信用信息 包括缴纳电信、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的信息。 (四)其他信息 包括个人欠税、法院民事案件判决和强制执行信息等。 (五)信用报告查询记录 记录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因什么原因查询了您的信用记录。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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