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重庆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11日 08:15 |
作者: |
梁龄;陈诚 |
| |
本报讯(记者梁龄实习生陈诚)从明年1月1日起,银行理财产品将分级销售。前晚,银监会正式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理财的风险评估、保证收益、变相揽储等方面做了细化,厘清了理财买卖双方角色,希望将“变味”的理财引向正轨。该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增多 《办法》原文: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理财产品设置适当的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现状:昨日,记者以客户身份走访了市内多家商业银行,咨询了门槛从一万元到一百万元不等的多种理财产品。当记者问到购买产品前,是否需要对顾客风险承担能力做测评时,不同银行的客户经理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关键是您拿得出这个产品需要的最低门槛费用就可以了。至于风险承担评估,您只需要在办理手续时抄写一段我们准备好的话,承认已经了解这个产品的风险就行了。”一国有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说。 影响:今年以来,各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普遍井喷。统计数据显示,1至9月,全国金融机构共发行银行理财产品14751款,发行规模超过11万亿元,远远超越了去年同期的数据。 商业银行人士分析说,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势头可能会随着新规实施而“刹车”。《办法》规定,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这意味着,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门槛将有所上调,而此举必将造成部分客户流失。 一位股份制银行个人理财部人士表示,今后5万元起坎的客户只能购买一、二级的低风险产品,“大量客户都是5万元级别的,低风险产品的收益率不高,对客户的吸引力也不高,因此有可能会流失一部分客户,让我们的销售出现下滑。需要我们推出一些新产品来弥补。”该人士分析说,在目前较大揽储压力之下,银行势必要继续保持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因此有可能会增加低风险理财产品所占比重。 理财产品风险提示须醒目 《办法》原文: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银行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应当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现状:昨日,记者在一家国有银行的产品资料墙上随意取下几份理财产品介绍资料,发现大部分资料都印有“投资有风险”一类的文字,但都隐藏在角落里,并不醒目。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当你的存款到达一定额度时,银行会推荐你转成理财产品,但是否购买完全取决于个人。记者目前还没有发现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的情况。 影响: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个人金融主管表示,尽管目前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但对于风险提示、风险评估、收益率估算等等,很多银行都已经在做了,只是可能还不够完善。比如,客户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都需要有获得资格的理财师为其进行风险测试,然后才会卖产品。在风险提示方面,银行印刷的宣传资料也有所体现,因此新规这部分内容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影响不大。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