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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设置“冷静期”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来源 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7月10日 09:56 作者 刘志飞
 

 

  尽管A股市场异常火爆,但银监会7月8日发布的关于限制理财产品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及股权的新规,让银行理财市场顿时冷静了下来。部分银行业开始推崇“冷静理财”,东亚银行昨天推出理财产品销售流程“冷静期”设置,以此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银监会要求银行“冷静”

  近期A股市场大盘指数屡创新高,投资者热情异常高涨。在这投资风险偏好极度亢奋时,银监会于7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无疑给银行理财市场打了“镇定剂”。《通知》明确,禁止银行理财资金以任何形式,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上述规定堵住了银行通过信托等方式投资股票型基金、股权等高风险高收益资产的路径。此外还规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可能造成本金重大损失的高风险金融产品,以及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评级应在投资级以上,投资的银行信贷资产应该为正常类。《通知》除了对投资股票的限制,还强调银行理财“卖者有责”。未来银行在设计和销售理财产品时,会更冷静和保守,对以前出现的问题也会加强反思。

  银行为客户提供“冷静期”

  由于全球资本市场深度调整,不少直接投资股市或挂钩股指的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亏损,有统计显示,今年前4个月,有90款到期银行理财产品遭遇零收益或负收益。由此引发不少投诉。就在银监会“通知”要求银行理财降温的第二天,东亚中国在推出理财产品销售流程“冷静期”设置。所谓“冷静期”,指客户认购产品当日起至募集期结束后的1—3天。在冷静期内,客户投资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客户可申请撤销对其投资产品的认购,并无需为此支付费用。东亚中国设立“冷静期”,目的是使投资者在认购产品后,仍有一段时间充分考虑,并有机会作出二次选择,更好实现理性投资。“冷静期”主要适用于结构性理财产品,而对保本稳健型结构性产品、部分保本型结构性产品、非保本型结构型产品,将根据其风险等级逐步升高的特征,对应加长冷静期时间。

  理财周刊总编辑周虎昨预测,理财产品设置“冷静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实实在在的保护,这可能代表未来银行理财销售市场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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