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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首设“冷静期” 买了理财产品可“退货”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0日 10:15 | 作者:吴宇宸
昨日,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东亚中国”)宣布,推出理财产品销售流程的“冷静期”设置,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后至募集期结束的1~3天内均可零成本退货。保险产品设置犹豫期已很普遍,银行对理财产品设置“冷静期”,在国内银行中还是首次。 “目前东亚的冷静期设置主要针对设计相对复杂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给予投资者充分时间,了解产品结构及挂钩标的,以确定是否适合自身投资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从而最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东亚中国常务副行长林志民表示,较为简单的信托类理财产品和投资方向透明度较高的海外基金类产品,没有设置冷静期。 东亚中国推出冷静期,其他银行会否跟进?记者昨日与成都几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联系,他们均表示,这种做法对于投资者有利,但会否跟进还得看总行的态度。 本报记者 吴宇宸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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