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业底线监管原则落地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9:17 作者:唐福勇
    12月28日,由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在网贷行业人士看来,《征求意见稿》表明对网贷行业的底线监管原则落地。
采取底线监管原则
    金信网副总裁王凤华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总体来看,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基本采取了底线监管的原则,并未对行业准入进行严格限制,而是明确了更多平台禁止的行为。底线监管将监管带来的行业洗牌和风险降到最低,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监管态度:保护金融创新、坚持市场自律,同时进一步明确P2P的信息中介定位。
    拍拍贷CEO张俊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监管明确将网络借贷平台定义为信息中介,不容许网络借贷平台做信用中介,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制度前提。包括将平台自有资金和用户资金的隔离,也就是和商业银行直接进行存管等,都已在监管和从业者层面达成了共识。整个监管的思路是开放式的负面清单管理,在保持监管底线的同时,也保持适度的监管灵活性。
    银客网创始人兼CEO林恩民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于网贷行业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对信息披露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坚守信息中介属性,将从根本上改变网贷机构缺乏准入门槛、监管规则和体制机制不健全的状态,引导行业进入规范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轨道。对符合法律法规的创新业务予以空间,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这势必会孕育出更多的创新形式,最终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将是劣币驱逐良币恶性循环时代的结束。
    在王凤华看来,P2P网贷的本质是民间借贷的互联网化,是非标准化产品,具有明显的地域性、行业性细分属性,统一的标准化监管细则难以适应P2P的快速发展。因此,监管层采取平台备案登记管理和划定监管底线是非常合理的。这样一来,平台便可因地制宜,在市场竞争中自然形成优胜劣汰和行业自律,也防范了强监管可能导致的行业大面积倒闭跑路的风险。
期待落地实施
    林恩民对记者表示,期待监管细则尽快落地实施。
    王凤华则表示,国家给了P2P网贷这一新兴行业较为宽松的发展空间,随着行业的规范化,P2P网贷行业必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
    张俊则认为,随着监管条例的公开征求意见和随后的发布实施,2016年的网络借贷行业将走上规范发展之路,合规的优势平台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大量制度套利者、无风控能力的平台将退出市场。与此同时,虽然条例里没有设置之前曾多次被提到的5000万元实缴资本金的要求,但是要求必须和商业银行直接开展用户资金存管的门槛实际上更高。因为银行对存管业务方的选择是很谨慎的,这也意味着小平台未来的生存空间不大。
    王凤华同时提醒,创新是互联网金融的原动力,但创新需建立在行业规范、风险可控的基础上,P2P网贷行业的创新更不能偏离信息中介的初衷。监管细则的出台,将迫使很多平台对未来的发展战略作出转型调整,P2P网贷与财富管理业务分离可能将成为一大趋势。